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古代文学 >> 正文
从小说《五行神话》说阴…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登…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登…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登…
五行神话 第一卷 粉墨登…
最新热门    
 
后稷神话探源

时间:2009-8-8 16:55:33  来源:不详
语),也就是叫他主管稷的播植、收获之事。《国语•周语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左传》昭公九年亦有“我自夏以后稷”的话。此二“后稷”的含义与《尧典》同。其中的“稷”(包括《周语上》“弃稷不务”之“稷”),是指稷本身,亦即作为一种谷物的稷。
  但在古代载籍中,“稷”并非经常是作为一种谷物即按其本义来理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稷,田正也。在烈山氏之子日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谓“田正”为“掌播殖”的人。孔颖达疏:“百谷,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正,长也,稷是田官之长。”稷既为百谷之长,所以古时拿它作为官名。而且“稷”还是一个不小的官。《国语•周语上》:“民之大事在农……是故稷为大官。”在这里,稷已不是指一种谷物,而是主管农事的要职。弃曾居此官,后世遂以为号。
  大概由于弃对农业贡献很大及其所居官位特高,他“自商以来”一直成为祭祀的对象。《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日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礼记•郊特性》孔《疏》谓:“祀以为稷者,谓农及弃皆祀之,以配稷之神。”孔氏与《孝经说》同,皆认为“稷”本是谷神,后稷乃祭谷神时的配食者。而《左氏说》则认为“稷”只祭人神后稷。《淮南子》云:“后稷作稼穑,死而为稷。”(《??汜论训》)所谓“为稷”,是成为谷神的配食者,还是成为“稷”之祭所祀的人神,不得而知。古人或者以为本有谷神“稷”,则弃为配食者;或者以为本无所谓谷神“稷”,“稷”之祭只为人神而设。要之,他们皆不承认弃就是谷神。但弃无论是天神地祗,还是人鬼(人神或配食者),他都为“稷”之祭所奉祠,因而被加上“稷”这一别称。
  弃所降嘉种非一,据《生民》载,即有柜、柩、糜、芑等,而特以稷为其号,盖因稷在远古乃最重要之谷物。《白皮通•社稷篇》云:“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阴阳中和之气,而用尤多,故为长也。”《孝经援神契》、《说文》等书亦以稷为“五谷之长”。《礼记》还把稷称为“首种”,说孟春行冬令,则“首种不入”(《月令》)。郑玄注:“旧说首种谓稷。”孔颖达疏:“按《考灵耀》云,日中星鸟,可以种稷。则百谷之内,稷先种,故云首种。首即先也,种在百谷之先也。”《白虎通》谓稷“得阴阳中和之气,而用尤多”,表明稷除了作为“首种”的谷物可供食用外,它还有别的许多用途。其中最为重要者,是作祭品。《仪礼•曲礼下》:“稷日明粢。”明粢,古祭祀所用谷物。《左传》桓公六年孔氏《疏》:“祭之用米,黍稷为多。”稷还有一别称,曰穄,蔡卞云:“稷,祭也。所以祭,故谓之穄。”(《毛诗名物解》,原刻通志堂单行本)稷几乎与祭品成了同义词。它在远古很可能就是首要的祭品。
  传说周弃所以姓姬,是因为弃乃其母姜嫄践巨人迹所生。《论衡•奇怪篇》引“儒者”之言曰:“后稷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日姬。”弃因“迹”而生,其姓及号亦因“迹”而起。姬、迹音近,故受姓姬氏;则稷、迹一声之转(同属精纽),故号日稷。由语音近似而引起某种传说,中外不乏其例。王充不明此理,他对姬姓起源的传说表示怀疑:“姜螈履大人迹。迹者基也,姓当为‘其’下‘土’,乃为女旁姬,非基、迹之字,不合本事,疑非实也。”不过,王氏通过语义分析,认定弃当姓“基”,似亦有说。褚少孙引《诗传》云:“尧知其贤才,立以为大农,姓之日姬氏。姬者,本也。诗人美而颂之日‘厥初生民’,深修益成,而道后稷之始也。”(《史记•三代世表》)在褚先生看来,“姬”在意义上适与“基”同,姬就是基。《国语•周语下》:“自稷之始基靖民”,“基德十五而始平”。韦注:“基,始也。”弃于种植、祭祀皆有创始之功,所谓“作稼”、“肇祀”是也。在原始人那里,祭祀是与吃饭同等重要的事,二者代表着精神与物质两大文明。他有如此肇基之功,受“姬”姓似名正言顺。而终获“稷”号者,可能也是由于稷与迹、基皆音近的缘故。
  弃的功德至高至大,单用谷物名“稷”来称号他,似欠敬重。殆乎司马迁所谓“其言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在“稷”之前加上“后”字,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陷。在一般注疏家看来,“后”有“君”的意思,是个尊奉之词。另外,弃曾做过“后稷”(主持稷事)的工作,其“号日后稷”也是顺理成章的。
  “后”在甲骨文里尚未定形,当属较后起的字。但在金文里已有明显定形的“后”字出现(据高明《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版)。《尔雅•释诂》释“后”为“君”,作名词“君”(或名词“主”)解的后,与稷(或土)在语法上是同位语;而在意义上,“后”为尊号,“稷”(或“土”)为主体。不少国外汉学家就是这样理解的。如俄国的波兹涅耶娃(.?.II03?HeeBa)把后稷译作uapb-IIpoco(稷主),法国的马斯伯乐(H.Maspero)译作LeSouverain Millet(稷主),英国的霍克斯(D.Hawkes)译作LordMillet(稷君)。(参见杨著,第216页)
  “后稷”(或“后土”)不仅可以视为同位结构,而且也可以视为动宾结构。在动宾结构里,“后”须作动词用,不能再把它解释为名词的“君”。“君稷官”(后稷)、“君土官”(后土)里的“君”已活用为“作君”、“统领”诸义,意谓作稷官、土官之君,或统领稷官、土官。该结构里的“稷”(或“土”),则作为一种官名,被释为稷官(或土官)。司马迁、王肃同样把“后稷”看做动宾结构,但对其语义的理解却与孑L颖达、韦昭不尽相同。史迁把“后稷”解作“主稷”(《五帝本纪》谓“弃主稷”),王氏解作“主稷事”(《尧典•正义》引王肃云,“稷是五谷之长,立官主此稷事”)。在这里,“后”被解为动词的“主”(主管、主持),“稷”则似已不再是官名,而成为有关谷物稷的事务。
  “后”有主或主持的意思,还可从它与其形近字“司”的关系中看出。在篆文里,司写作虱后写作盾。故《说文》解“司”字云:“臣司事于外者,从反后。”后稷,又称司啬(《礼记•郊特性》郑注),两词在结构上完全一致,在意义上也很相近。此实司、后同义之一证。
  《尚书•尧典》“汝后稷”句,也很能说明“后”有主持、主管诸义。虞舜任命群官时,大都为“汝作”某某的句式,如“[汝]作司空”、“汝作司徒”、“汝作士”、“汝作朕虞”、“汝作秩宗”、“汝作纳言”等,只有“汝后稷”、“汝共工”、“汝典乐”三句不同。很显然,“作”字之下的“司空”、“司徒”等皆是官名。旧注为求一律,把“稷”、“工”、“乐”三者也释为官名,则比较牵强。从语义上看,“稷”等恐怕只是某种事务或职业,很难以官名例之。如“稷”等真是官名,舜完全应像“汝作士”那样一气发布下去,不必再三改用动词,徒增烦文。
  由于稷、工、乐代表农业、工业、文娱等三方面的事,所以分别用了后、共、典三个动词。尽管三种事业性质不同,但都属于职事范畴,都是舜要弃、垂、夔三人完成的所谓“天功”,因此与之相配搭的动词在意义上也就颇为接近。《尚书•吕刑》“典狱”,《孔传》释为“主狱”;《周礼•天官冢宰》“典妇工”,郑玄注谓“典,主也”;《尧典》“典乐”,孔颖达解作“典掌乐事”。是“典”有主持、主管等义。“共工”,马融谓“理百工之事”。僦文》:“共,同也,从廿什。”段注:“廿,二十并也,二十人皆竦手,是为同也。”明人梅膺祚《字汇》云:“本作*,像两手合持之形,今作共。”甲骨文里“共”字初文为艸(什),“象拱手之形,其本义当即拱手”;它用作动词时,引申为供纳和聚集(或招致)两种意义(《甲骨文简明词典》)。从竦手、两手合持、拱手等手的动作引申为治理(马融所谓“理”)的意思,非常切合词义推延的规律。是“共”亦有管理、主持诸义。这样,通过简单的类比即可推知,“后”与“共”、“典”当为同义或近义词。
  虽然“后”的涵义已大致确定,但是由于“稷”在古代颇具多义性,两词相配合之后的意义仍比较复杂。据韦昭、孔颖达说,“后稷”二字的意义是统领稷官。稷既为大官,弃作为管理稷官的首长,其地位就更高了。在司马迁、王肃看来,“后稷”即主持稷事(有关稷的种植、收获一类的事)。弃就是稷官或农官。在上述两种场合里,古人或者把“稷”解释为稷官,或者把它解释为稷事,似乎都有意回避它作为一种谷物的客观实在性。我们则完全有理由如实地把“稷”视为此种谷物本身,而不是别的什么。因此,也就完全可以把“后稷”理解为掌管稷谷。高本汉(B.Karlgren)意译后稷(弃)为主管稷谷者(He who govemsthe Millet),即似不以“稷”为稷官或稷事,而视之为该谷物本身(杨著第一章注69)。弃号曰“后稷”(主稷者),则既可以是人,又可以是神——稷神或农神。
  如果说周弃所以号稷,是因为稷乃其所降最重要之“嘉种”,那么,后稷所以名弃,则因为生而被弃乃后稷“身世”最主要特点之一。《诗经》、《史记》及许多先秦、两汉之书都记载了后稷刚刚降生即一再被弃置的情况。如《生民》云:“诞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置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 初生赤子处如此恶境,非但能够不死,而覆翼之鸟飞去时,还发出宏大的哭啼之声,即所谓“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讦,其声载路”。后稷呱呱坠地时即表现出这般灵异——再三被弃而不死,他由此得名,是合乎逻辑的。所以司马迁说:“初欲弃之,因名日弃。”宋人范处义还把名后稷为弃,与称契为玄王相类比:“以契为玄王,以志玄鸟之祥,犹后稷之名以弃也。古人质朴,故有此称。”古人受姓得名,皆有传说依据。联系到夏、商、周受姓之所由(《论衡•奇怪篇》载儒者称圣人之生有云,“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日姒;契母吞燕卵而生契,故殷姓日子;后稷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日姬”),可知范氏所说为不虚。  
  对于这位名弃号稷的周部族始祖,如果把他的名和号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是很有意思的。《国语•周语上》云:“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窑用失其官,自窜于戎、狄之间。”于“弃稷不务”句,旧注谓“启子太康废稷之官,不复务农”(韦昭)。注者断言稷为官名,恐未必如此;以“不务”为“不务农”,凭空增一“农”字,又未免蛇足;因担心“弃稷”被误解为不窟辞官,就释“弃”为“废”,亦不尽确。若是不把稷解作官名,而把它解作谷物稷本身,这句话就有如下的意义:夏世衰乱,弃稷谷于野,无人收获(或毁弃稷田,元人耕耘)。显然,这样解释,即使在上述语境里,也并非不可。司马迁大约不愿让“弃”与“稷”连续,所以写《周本纪》时把“弃”字改为“去”字:“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窑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索隐》云:“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弃’是后稷之名,故变文云‘去’也。”此可谓得太史公之用心。不仅“弃”为后稷之名,而且“稷”为周弃之号。二字连文,便有被弃之稷(被扔掉的稷谷)一类意思。被后世推尊至极的圣祖,竟然是一粒被弃的稷谷,这对于难言不雅驯之文的“荐绅先生”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司马贞进而注释道:“夏政衰,不窑去稷官,不复务农。”他解说得很合情理,避免了不雅驯的语义,又树立了不事暗主的不窑形象。但《国语》作者及司马迁皆以“弃稷不务”的主体为夏后氏,而非不窗。这位注者对史迁之旨体察人微,恐不至于在如此明显的地方出错。他的“误解”,很可能是有意为之的。
  从周人始祖的名与号的联系中,我们发现,其称谓当以稷为主,而以弃为从,就是说,他应是名稷号弃,而非名弃号稷。3•M.杨申娜氏亦有此见。她把“弃”看做后稷的绰号,并认定所谓周始祖最初不过就是一粒被扔在地里的稷谷(杨著,第72页)。要是同意杨氏的看法,《生民》所记诸怪异或许都能因此得到破译。后稷之因“大人迹”而生,可以解释为稷的种子在人、兽的足迹里或畎渎之中萌动而出;他之被弃置,可以诠解为种子被撒播于畎亩之中(“履帝武敏”之“敏”,《尔雅》舍人本作‘畝(亩)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