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民俗学是人文科学的一个部门。”(P679)1980:“民俗学是人文科学的一种。它在那里占有一定的位置,跟其他人文科学如民族学、文化人类学、文化史等都有相当关系,特别跟民间文艺学的关系更为密切。”(P151)
1982:“民俗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是一门人文科学。”(P82)
1983:“民俗学是一门不容忽视的社会科学(或者说人文科学)。”(P476)
1986:“民俗学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社会科学。”(P3)
1987:“作为研究社会现象的民俗学,它自然应归属于社会科学。而民俗同时又是一种相对于自然现象的文化现象,其科学亦应是人文科学(或称文化科学)的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奠基人提出所有科学都是‘历史科学’的著名说法,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无一例外地都有其发生、发展,以至消亡的历史过程。民俗现象亦如此。故从这个角度出发,民俗科学也可说是一门历史科学。”(P51)
1989:“民俗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也是一门文化科学。”(P624)
1991:“对于历史的和当代的民俗文化现象,加以收集、整理、探究和描述的学问就是民俗学。这门人文科学……”(P572)
我们知道,任何分类,包括学科分类,都是人对既有现象的认识手段,是一种人类自己构造的、外在于事物本质的框架。分类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对过去现象的经验性认识,它只是基于表面的相似性而做出的一种判断。没有一种分类是永远正确的,也没有一种分类事实是不能修改的。“当人们进行分类时,人们几乎总是求助于因袭的概念和分类,并且运用这些已经存在的概念去标记他们遭遇到的任何新的对象和实体。在这种意义上,所有对事物的分类都是社会性的。”[4]而我们如何分类却又依赖于我们因袭的是哪一个传统,不同的传统有着不同的分类框架。当我们在为一个事物进行类别辩解的时候,实际上表达的是对一种既定传统的权威性的认可。
无庸置疑,当民俗学在既定学科格局中的地位尚且得不到确认的时候,钟敬文不可能向社会托出一个现行系统所不能容纳的全新事物要求得到社会的承认,他只能在既定的学术框架中试图为民俗学寻找一个立足的位置。因为“学科的界限由特定的社会团体来维持和界定。这些界限与保护和维持这些社会集团自身的认知权威、智力霸权、职业构成以及借助于这些界限能够控制的其他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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