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治力量直接相关。”[5]假设我们把钟敬文在1979至1987年间的有关民俗学学科建设的文章按其功能进行分类,似乎可以分成这样三种类型:呼吁类、号召类、介绍类。这类文章的社会性远远超越了它的学术性。我们可以看到,钟敬文总是要在这些文章中辟出大量的篇幅,反复说明民俗学的作用及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必要性。
1980:“民俗学这种学问,至少有下列两种作用:第一种作用,是它能够加强和加深广大人民对于唯物历史观及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真理的理解和信心。……另一种作用,是民俗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使今天广大人民明了许多民间风俗、习惯的起源和变迁过程,明了它们的社会性质和社会作用,因而自觉地去观察和对待那些跟自己生活有切身关系的民俗事象,加进和增强了当前新的生活和文化,推动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进程。……民俗学是帮助我们正确认识民俗事象的一种知识力量。我们掌握了它,就能使它变成一种物质力量,就能按照我们的期望去改变现实,推进现实。”(P161-163)
1982:“在我们以广大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民俗学是一门决不可缺少的社会科学。它的收集、研究工作,不仅具有科学和文化史的意义,它的成果将有裨益于国际学坛,而且它对于我们全国人民尽力以赴的‘四个现代化’目标,无疑是能作出实际有效的贡献的。”(P85)
1983:“在人群智力随着社会生活不断向前发展,在人们对自己民族、社会的种种现象要求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并想把这种认识应用到教育和社会的改革上,这时候,以记述、研究和说明人民生活文化现象为职志的民俗学,要受到重视,对它进行探索和阐明,这不是很自然的道理吗?”(P476)
我们把钟敬文对传统学术格局以及政治时局的这种迎合,放在1980年代初百废待兴的学术环境下,可以明白地看到一个充满焦虑的民俗学者的良苦用心。今天当我们重温这些呕心沥血的文字的时候,与其把它当作学术追求的一种目标,不如把它看作是一个智慧老人为求取学科生存权力而精心策划的一种经营策略。
但从事物的另一面看,如果我们能够单纯地从一个学科的自身发展规律来讨论得失的话,必须指出,民俗学的这种边缘学科性质在现行学科分类格局中是很难得到健康发展的。“非此即彼”或者“既是此又是彼”的归类方式使得民俗学在不可通约的两种学术范式中无所适从。正如我们分得这样一块地,水量介于水塘与水田之间,那么,它既种不了稻,也养不了鱼。
钟敬文显然很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当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逐步得以确立,1990年代之后,钟敬文开始抛弃这些不利于学科发展的提法,不再执着于民俗学到底是属于哪种学科的问题,也不再以外部要求作为工作指针,而是强调学科发展的内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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