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之事,众人何以服之?况且多事。更有做生意、站买
卖等人,益不可留住。凡各国各会,皆以敬天主者,何得
论彼此,一概同居同住,则永无争竞矣(73)。来华长期定居的西洋人,始准他在中国居住,若是今年来明年去的西洋人,则不许他来华居住。这道谕旨是泛指来华的西洋人,并非针对西洋传教土,但对不定期或短期往来传教的西洋传教士却十分不便。同年五月十八、十九两日,康熙皇帝又接见多罗,坚决表示西洋人若反对敬孔祀祖,就很难留居中国。同时,又规定所有在中国的西洋人必须领取永居票,始能长期居住中国。规定“凡不回去的西洋人等,写票用内务府印给发。票写西洋某国人,年若干,在某会,来中国若干年,永不复回西洋,已经来京朝觐陛见,为此给票,兼满汉字,将千字文编成号数,挨次存记。”(74)愿意领取永居票的传教士,由本人自动申请,亲自进京陛见,陈述自己永久留居中国的决心,然后呈递履历,经内务府批准给发永居票,凡不愿领取永居票的西洋人,一律押解广州天主堂居住。康熙四十六年(1707)三月十七日,因西洋人孟由义等九人请求领取永居票,呈递履历摺子,直郡王胤禔具奏,康熙皇帝颁降论旨称:
论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的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若教化王因此不准尔等传教,尔等既是出家人,就在中国住着修道。教化王若再怪你们遵利玛窦,不依教化王的话,教你们回西洋去,朕不教你们回去。
倘教化王听了多罗的话说你们不遵教化王的话,得罪天主,必定教你们回去,那时朕自然有话说。说你们在中国年久,服朕水土,就如中国人一样,必不肯打发去。教化王若说你们有罪,必定教你们回去,朕带信与他说徐日昇在中国,服朕水土,出力年久,你必定教他们回去,朕断不肯将他们活打发回去,将西洋人等头割回去。朕如此带信去,尔教化王万一再说尔等得罪天主杀了罢,朕就将中国所有西洋人等都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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