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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观念和太平天国

时间:2007-3-9 17:33:26  来源:不详

  基于这种思想,太平天国自天王洪秀全至普通百姓,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与他是否为官或官阶大小紧密相关。早在1851年,太平天国即颁行了《太平礼制》一书,厘定了对天朝各级官员及其子女、妻室、亲戚的称呼制度,极为烦琐。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的礼制日臻完整,各官员从府第、官印、仪卫舆马到饮食、服饰、婚姻(娶妻多少)等,均按官位严格区分。普通百姓没有享受这些特权的权利,却有当兵和耕作的义务。《天朝田亩制度》明文规定:“功勋等臣世食天禄,其后来归从者,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天朝田亩制度》,同上书,第409页。)

  对于这些不平等的社会现象,洪秀全将之归诸于上帝的旨意,即“天命”,以平息民愤。他反复强调“富贵功名天分定”(《天父上帝言题皇诏》,载《太平天国印书》,第404页。)、“总之贫富天排定”(《原道救世诏》,同上书,第390页。),要求人们乐天安贫。试以婚姻为例,定都天京后,洪秀全等诸王妻妾成群,却在全城实行男女分营制度,规定军民虽夫妻不得团聚,违者即以触犯第七天条(“不好奸邪*乱”)罪论斩。这样做合乎情理吗?洪秀全等解释得振振有词:“兄弟聘娶妻室,婚姻天定,多少听天。”(《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三十一条并责问英人五十条诰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01页。)“但当创业之初,必先有国而后有家,先公而后及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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