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之士。例如,复辟时期的史学家,从梯叶里到基佐、米涅和梯也尔,都曾把阶级斗争作为理解法国中世纪以来历史的钥匙。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出世以前,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早已对社会各阶级作过经济的分析。当然,承认这个事实是一回事,如何解释这个事实又一回事,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的分歧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绅士问题的不同理解,就或多或少反映着这种分歧。
绅士诚然是旧中国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力量,由张仲礼、何炳棣诸先生在五十年代初开拓的绅士问题的研究,三十年来取得不少颇有见地的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西方学者用以研究绅士,特别是研究辛亥革命时期绅士的方法,一般没有新的进展,尽管使用的概念(如elite)曾有所变化。他们用于解剖绅士内部结构的分类标准,多半仍限于年龄和学历,或者再加上虚实无定的官衔,因而很难说明绅士社会属性的本质。我认为,绅士作为一种社会群体,尽管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但却从来未能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一般说来,他们是不当权的地主阶级当中较有势力的那一部分,并且主要是与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相联系。在近代中国特别是甲午战后,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绅士这个群体也不断出现分化。其中顽固保守的所谓旧派绅士,大多仍然凭借封建租佃和宗法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家族经济和社会地位;而进步开明的所谓新派绅士,则比较乐于向近代企业投资,实际上有些人已经转化成为资本家。由此可见,所谓“不应把地主包括在资产阶级之内”的说法是似是而非的,把绅士一律划在资产阶级范畴之外更是缺乏根据的。因为地主与资本家固然是两个不同的阶级,但双方却可以互相渗透与互相转化,其中有些人甚至是一身而二任焉。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地主阶级中当权的官和不当权的绅,由于大量投资近代企业而转化成为资本家的事例,难道还少了吗?
有的西方学者,可能是不大理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级关系的错综复杂。他们只要看到“绅商”、“职商”之类字眼,看到企业投资者而又兼具官僚、地主身份,就不愿承认这些新的阶级属性。其实,不仅是中国,即令是西欧早期的资产阶级,哪里有那么多纯之又纯的“血统”产业资本家。在西欧一些国家的资本主义早期发展过程中,曾有许多行会小老板、独立手工业者首先转化为小资本家,经过不断扩大再生产和相应的资本积累,逐步转化为“成熟的”资本家。但是这种被称为“蜗牛式”的步伐,远远不能适应十五世纪末以来飞跃扩展的世界市场的贸易需求,所以进展更为迅速并起决定作用的是另一条道路,即由已经拥有大量财富的封建性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直接向产业资本转化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