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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辛亥革命性质答台北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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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3:4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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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资本制度”,其全称应该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因为,孙先生在会后一次演讲中曾经提到欧洲的实业革命(即产业革命),他说:“那种革命,是把各种生产的方法,不用手工来制造,专用机器来制造,因为机器的制造很快,工厂的规模又大,出品很多,所以有机器的人便发大财,便生出了许多大资本家。”(《孙中山选集》第907页。)辛亥革命的领导人既希望发展资本(机器)生产,而又从未明确主张废除资本(机器)私有,这不是要求发展资本主义又是什么呢?诚然,胡汉民在1906年发表的《民报之六大主义》,曾经把“平均地权”解释为土地国有,但土地国有并非废除全部生产资料私有制。胡氏此文说得很清楚:“然其目的,则使人民不得有土地所有权,惟得有其他权(如地土权、永小作权、地役权等)。”废除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废除绝对地租而只保存级差地租,这是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对农村封建主义最彻底的铲除。平均地权或土地国有如果真正付诸实施,它只能促使城乡资本主义迅速而广泛地发展起来。所以,这个土地纲领看起来是同情农民,而究其实质却是最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最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
民权主义主张“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这也仿佛是最有“全民性”的革命纲领;但由于同盟会从来没有提出废除私有制的主张,那么经过国民革命而建立的以法、美为模式的共和国,也只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决不会是真正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当年,辛亥革命志士迷信西方代议制度,曾经达到梦魂萦绕的程度。“得听雄鸡三唱晓,我侬身在法兰西” (松岑:《陈君去病归自日本,同人欢迎于任氏退思园,醉归不寐,感事因作》,《江苏》第5期。),仿佛只要一旦建立共和,全国人民就可以进入幸福乐园。但当时也有不少人逐渐了解到西方议会制度的弊病,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已经指出:“民主之国,有代议则贫富不相齿”;“其废君主总统者,以贫富为名分,若天泽冠履然” (《民报》第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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