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不同,革命派的民主共和方案旨在伸张民权。
新政、立宪与革命,道分三途。革命派与清政府势处两极,立宪派依违其间,“主革命者目为助清,清又上疑而下沮,甲唯而乙否,阳是而阴非;徘徊迁延而濒于澌尽”。(注:张謇:《年谱自序》,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第5卷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98页。)作为第三种*势力的立宪派虽然处境尴尬,但它的*倾向将直接影响到清末政局的变化。
二、新政与立宪:由合而分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两个概念。新政是清政府自己推行的改革,大致包括从体制内各项改革到体制本身改革即预备立宪的两个阶段;立宪运动则是立宪派领导的宪政改革运动,虽然其兴衰起落与新政尤其是预备立宪有着直接的关联,但是二者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大体而言,从立宪派与清政府的关系演变的角度考察,立宪与新政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从相合到相离的历史轨迹。
我们先看新政与立宪相合的一面。首先,立宪派是在清政府推行新政的过程中聚合而成的。1901年1月29日,在庚子事变中逃亡西安的清政府于内外交困之中被迫发布新政改革上谕,从此揭开了清末新政的序幕。在清政府新政改革的过程中,科举制度的废除,断绝了传统士人的晋升阶梯,不少旧士绅转向新式教育,新式学堂的骤兴与留学风潮的高涨,为他们开辟了接受新知识、新思想的便利渠道,旧士绅由此开始向近代新式知识分子转化;在这些正在向新式知识分子转化的士绅中,又有不少人积极投身于兴办工商实业的热潮中,而成为近代新式商人与实业家。就这样形成了一个相当数量的绅商群体,这是新兴资产阶级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群体在取得一定的经济地位之后,便很自然地开始谋求*上的发展,立宪*是他们的理想追求。与此同时,戊戌政变之后一直在海外活动的康梁维新派也在借清廷推行新政之机大肆鼓吹立宪。一时间,立宪思想陡然成为潮流。“立宪派”也就在此立宪思潮滚动的过程中成为一个颇具社会影响的*派别。(注:有人认为,“立宪派”这一称谓最早见于1903年9月《浙江潮》第7期所载《四政客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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