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他认为设立东三省蒙务局,有利于改变东蒙古“势分力孤”的状况。2
在清政府派人考察蒙古地区的前后,朝廷大员、封疆大吏、蒙古王公也纷纷提出了在蒙古地区实施新政的具体措施。光绪三十二年,内阁中书钟镛提出“蒙古事宜十四条”,包括建议会,移建理藩院,变通理藩院官制,行殖民策,移八旗兵饷于蒙古,复围猎之制,借债筑路,设银行、铸造银铜元,兴矿产之利、屯垦之利、畜牧之利、森林之利、榷盐之利等。3科布多帮办大臣锡恒就筹办阿尔泰防守事宜提出九条办法,有酌定防守兵额,拟添枪炮各械,拟先兴办开垦等项。4库伦办事大臣延祉提出库伦北境荒沙绵亘,南境水草丛生,“均难种植,中段稍形膏腴又碍牧场,计惟速修铁路,开采金矿、煤矿,较为利多弊少。”5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扎萨克多罗都楞郡王贡桑诺尔布提出八条具体措施,包括设立银行,速修铁路,开采矿山,整顿农工商,普及教育,赶练新军,创办巡警等内容。6科布多参赞大臣连魁提出,科布多地区学堂、屯垦新政亟宜统筹,建立行省旧制势难遽废,可缓设理刑之员,先设巡警以资弹压,添练巡防队以备缉捕。7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在《蒙古办法大纲》中,提出建工厂、架电线、修铁路、建公司、办实业等。8宣统元年(1909年),阿拉善亲王多罗特色楞提出,在内蒙古西部开浚利源,包括垦务、矿务、盐务等项。9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郡王棍楚克苏隆就如何自强提出四条建议:取缔宗教,以祛迷信;振兴教育,以开民智;训练蒙兵,以固边圉;择地开垦,以筹生计。宣统二年,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亲王阿穆尔灵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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