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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群学辨证

时间:2007-3-9 16:40:30  来源:不详
1981年,第169页。)后在追述强学会成立原由时又说:“中国风气,向来散漫,士大夫戒于明世社会之禁,不敢相聚讲求,故转移极难。思开风气,开知识,非合大群不可,且必合大群而力厚也。合群非开会不可。”(注: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华书局,1992年,第29页。)1896年11月,梁启超在《论学会》一文中说:“国群曰议院,商群曰公司,士群曰学会。而议院公司,其识论业艺,罔不由学,故学会者,又二者之母也。”(注: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学会》,《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87年,第31页。)谭嗣同在《壮飞楼治事十篇》第九篇《群学》中,用佛教思想阐发“群”的观念,将“群”完全等同于学会,并且点明以学会实现“无变法之名而有变法之实”的目的(注: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第443、444页。)。可见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合群的重心在开学会,其目的是开风气、求富强,为变法制造声势。梁启超则抱有更大的希望:“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起点”,“欲用绅士,必先教绅士,教之维何?惟归之学会而已。”(注:梁启超:《上陈宝箴书湖南应办之事》,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以下简称《戊戌变法》)(2),神州国光社,1953年,第553、555页。)欲借学会以扩大士绅阶层的*权力。

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对西方政党、议会等制度极为推崇,因此试图赋予学会以西方政党、议会的性质。康有为曾在诗题中提到“同开强学会于京师,以为政党嚆矢”(注: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163页。)。戊戌年保国会遭潘庆澜奏劾而安然无恙,次年康有为述其原由时说:“盖吾正月之折,以请开社会局,明会党之善,又编《日本会党考》,附《日本变政记》进呈,上知各国通行之俗,以开民智而励士气者,故不禁也。”(注: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第40页。)康有为认为,强学会、保国会即含西方政党之意。1911年康有为撰《民政部准帝国统一党注册论》,述该党组织源流时说:“中国数千年未有政党也,甲午东败,乃始倡之于京师,曰强学会。”以强学会为中国政党始祖,并将后来的保国会、保滇会、保浙会、粤学会、闽学会、燕学会、苏学会、关学会、南学会、蜀学会等都列入政党之内。(注:转引自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中华书局,1961年,第49页。)梁启超谈到强学会时也说:“彼时同人不知各国有所谓政党,但知欲改良国政,不可无此种团体耳”,“且于讲学之外,谋*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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