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意,仁道合群之原”。(注: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第12、19页。)梁启超在《康有为传》中也提到,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聚徒讲学,在经世之学中列有群学(注:梁启超:《康有为传》,《戊戌变法》(4),第13页。)。
康有为、梁启超惯于改纂倒植,是说为康、梁事后追述,难以征信。由于万木草堂群学的真相一直隐约难明,以至这一似是实非之论,迷惑了许多人。其实万木草堂的所谓“群学”,我们可以从康有为制定的《上海强学会章程》中窥见一斑。康有为在批评当时学堂时指出:“……又士皆散处,声气不通讲习无自,既违敬业乐群之义,又失会友辅仁之旨。”(注: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173页。)梁启超承袭其师,在《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中规定:“七曰乐群。荀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易曰:君子以朋友讲习。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直谅多闻,善相劝,过相规,友朋之意,视师长有加焉。他日合天下而讲之,是谓大群,今日合一堂而讲之,是谓小群。杜工部曰:小心事友生。但相爱,毋相妒,但相敬,毋相慢,集众思,广众益,学有缉熙于光明。”“乐群之功课,俟数月以后,每月以数日为同学会讲之期,诸生各出其答记册,在堂互观,或有所问,而互相批答,上下议论,各出心得,其益无穷,凡会讲,以教习监之。”(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第27页。)由此可见康有为早期群学的宗旨和内容,即“敬业乐群、会友辅仁”等从传统典籍中引申出来的思想和主张(注:丁乙指出,仅凭梁启超十年之后的说法推断康有为的群学是社会学,“未免有些勉强”;康有为群学的含义即合群“以得知识交换之功,而养团体亲爱之习”。(丁乙:《西方社会学初传中国考》,载《社会学研究》1988年第6期))。
第二,《万国公报》等书刊和中国个别先进之士有介绍达尔文、斯宾塞学说的文章,而康有为可能读过这些文章。这种说法也值得商榷(注:如萧国亮称:“据我考证,康有为的西学思想和社会学知识主要来自于晚清在华的西方传教士李提摩太等人。”(参阅袁方主编《社会学百年》第6页)陈旭麓也指出:“但是在甲午战前的二十年间,达尔文、斯宾塞等人的事迹和论著,在《申报》《万国公报》及其他译著中相继有过简介。在少数先进中国人的言论中也有所反映。如钟天纬作于八十年代的《格致说》等文,用相当准确的文字,概述达尔文、斯宾塞的学说。”(参见陈旭麓《戊戌时期维新派的社会观——群学》,载《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2期))。1882年,康有为道经上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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