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治平之事,精深微妙,繁富奥殚。”(注:王轼主编《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6、17页。)后来在《译〈群学肄言〉序》中,他对其社会学宗旨有更具体的描述:“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即往,测将来也。肄言何?发专科之旨趣,究功用之所施,而示之以所以治之方也。”(注:王轼主编《严复集》第1册,第126页。)尽管严复也采用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词汇来进行翻译和诠释,但他介绍的群学确是西方早期的社会学。
二
既然康有为、梁启超的合群立会之说与严复的群学大相径庭,为什么后来学者未能察觉而产生诸多误会?要了解其中原委,必须从两种群学的由来说起。对谁最早提出社会学意义上的群学这一问题,学界亦有判然不同的看法(注:如陈旭麓认为康、梁的群学来自严复,“《原强》和《天演论》、《群学肄言》相继刊出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都接受了群学的观念。”(参见陈旭麓《戊戌时期维新派的社会观——群学》,载《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2期)萧国亮却以为群学系康有为首创,然后梁启超为之鼓吹,而后严复承袭康有为之说,将斯宾塞之《社会学研究》译为《群学肄言》。(参见袁方主编《社会学百年》第5页)其实这一纠纷在民国时期便已约见端倪。孙本文曾指出:“据著者所知,初用‘群学’之名者,为康有为氏。”(参阅孙本文《当代中国社会学》,收入《民国丛书》第1编第15册,上海书店,1989年,第6页)而其他社会学家谈及西方社会学传入中国时多从严复翻译的群学开始。)。认为康有为最早提出群学者,实为历史的复杂面相所迷惑。以严复最早提出群学而康有为、梁启超承袭者,比前说较为合理,然而对错参半,与事实仍有很大的出入。
认为康有为最早提出群学这一说法的根据有二:第一,康有为、梁启超等当事人的回忆。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说,他在1884年就开始探讨“生物之源,人群之合”的道理,1890年开始对弟子讲解“孔子改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