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人,可以摆脱太后的“懿旨”和守旧大臣的”议复”的束缚,(注:费行简《慈禧传信录》说:光绪皇帝“欲置议院,申民权,以制后”。《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465页。)所以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就连康有为认为不合时宜的开议院他也跃跃欲试。
守旧派对制度局却本能地加以反对。总理衙门于正月初八日接到康有为的第六书,但在恭亲王奕訢授意下,搁至二月十九日才代为递上。光绪皇帝即面谕军机大臣,令总理衙门“妥议具奏”。而总理衙门竟不议复。直到五月,在光绪皇帝“日日催之,继之以怒”的情况下,总理衙门才于五月十四日议复,而此前庆亲王奕劻已得到慈禧太后的指示“既不可行之事,只管议驳”(注: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7页。),所以在议复折中说康有为的开制度局等建议“别开生面,全紊定章,亦未必有实效,应请毋庸议”(注:《总理各国事务奕劻等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9页,中华书局,北京,1958年。)。可是光绪皇帝还是要开制度局,又令“另行妥议具奏”。二十五日总理衙门议复称:康有为条陈各节“均系变易内政,非仅条陈外交可比,事关重要,相应请旨特派王大臣会同臣衙门议奏”(注:《总理各国事务奕劻等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0页。)。光绪皇帝十分不满,即下朱谕:“著军机大臣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切实筹议具奏,毋得空言搪塞。”(注:《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9页。)
看来光绪皇帝是决心开制度局了。其时,朝野也遍传开制度局事。有一封自京师寄给湖广总督张之洞的信说:“康有为条陈,各衙门改为十二局,先设制度局,议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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