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嗣同的民权思想使他博得革命斗士的声名,一些学者以为其民权观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中平等式民主尤其是卢梭式民主相仿,有的学者还发现了其思想中改良主义与民主主义的矛盾。本文以为,只有厘清谭氏民权观的内在发生逻辑,才能更好地认识其内涵、实质与局限,进而把握其民权观的调适色彩。
一
谭氏在甲午战争前,一直过着正统学人的漂泊生活,“十年中至六赴南北省试”,“合数都八万余里,引而长之,堪绕地球一周”(《谭嗣同全集》〈增订本〉蔡尚思、方行编,中华书局1981年,页57;以下凡引自此书,仅注明页码)。甲午战争后,谭氏以天下为己任的士人胸怀才得以凸显,传统的体用认知模式塞入了许多新问题,他的思想世界才真正现出轮廓来。为了更好地窥探谭氏的民权观,我们将他在戊戌维新时期(1895—1898)的思想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报贝元征》为代表;第二阶段以《仁学》为界标;第三阶段以《壮飞楼治事十篇》为标志。在分析谭氏民权观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谭氏是如何关注个人(民)自由的?权力结构(君民、官民、士民)关系的现实与理想怎样?又当如何改进此种权力结构关系即应当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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