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然后“因之以变官制,下以实献,上以实求,使贤才登庸而在位之人心以正。且由此进变养民卫民教民一切根本之法,而天下之人心亦以正”(页210)。归根到底,谭氏认为,要兴民权, 就必须“变通科举”,“以期速开风气而广育人材”, “广育人材, 为变法之本”(页237),这就直指清王朝的取士用人制度, 与“开民智”内在统一起来。在具体推行其变法主张,鼓吹“开民智”“兴民权”时,他又倾向于仰仗封疆大吏,“方今海内能兴民权者,系惟我公(指陈宝箴——作者注)”(页279),显示其调适倾向。
尽管谭氏对兴民权大加鼓吹,他心中的民主理想不过是远追唐虞之遗风,“所谓民主者,尤为大公至正,彬彬唐、虞揖让之风”(页197),并且没有争权夺利之事端,所谓“祖父之产,身后不悉归于子孙,犹然民主之法推也, 是永无兄弟骨肉争产之讼, 与夺嫡争继之讼”(页198)。
在第二阶段里,谭氏那一向为人称道的《仁学》,是他“远霸金陵,孤寂无俚”(页529)与为了应付友人“大善知识”,“畅演宗风, 敷陈大义”(页439)之嘱的产物。 此时的谭嗣同认为个人自由是“不失自主之权”(页350),“可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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