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赣南又进入一个洪涝期。由于上述指数的统计主要对地方志描述性资料参数化后进行的,所以,我们可以从中推出,清中期以后,赣南社会水灾越来越严重。而且,我们也据此可以推断,水灾的严重使地方志对水灾的频率和强度记载增加,从而影响到了旱涝指数的降低。
在清代赣南,水土流失是加重水灾灾情的重要原因,这可从方志的记载和议论中窥见端倪。乾隆以后,地方志关于水灾的记载许多拌有“洪水暴发”、“山水暴涨”一类的描述,例如:“(乾隆)九年甲子夏四月,安远大雨水暴涨”,“(乾隆)十五年庚午秋七月,大雨,江水泛溢,郡城可通舟楫”; [37] “乾隆二十九年夏,山水暴发,上犹、崇义山多裂。上犹庙学及城皆圯”,“咸丰四年五月洪水暴涨,城中身深三尺。”[38] 关于洪水暴发的原因,时人有如下议论:
邑之患莫大于城河……自乾隆五十年后,日形淤浅。至嘉庆五年,山水暴涨,沙石岔涌,决城北之堤防,而故道遂没,河身淤为平地,平地又积为高埠。西南两面徒涨沙洲,外高内深,形如釜底。每遇春夏水盛,泛滥横溢,合城惴惴有昏垫之患。治苦无术,已历有年矣。[39]
可见,由于河床升高,河道淤塞,使得暴雨之后的郡城、县城水位抬高,导致水灾加重。
山地的过度开垦还致使原本紧张的各种资源更加短缺。例如,水土流失的加剧除了加重了水灾灾情之外,还使一些良田沙化,上引同治《赣州府志》所谓的“近以沙淤,失南亩之利”[40] 、道光《宁都直隶州志》所述:“矿沙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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