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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与上海近代法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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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09: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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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了英、法、德等八国语言,并对英美法、大陆法等均有很深的造诣。 1936年,日本加紧侵略中国的行动,杨兆龙出于爱国之心,取消了原定赴苏、波和捷三国作访问学者的计划,提前结束在国外的研究,回到上海,从事司法行政和法律教育工作。出任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和司法行政部法制专员等职,从事《军事征用法》、《国家总动员法》等法律的起草,以及司法制度改革的工作。1946年春,经杨兆龙的推荐,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来华出任司法行政部顾问,杨兆龙配合其做了不少工作。1948年末,杨兆龙接受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委托,出任国民党政府最高检察署代理检察长,并营救了一批被关押的民主进步人士。 杨兆龙是中国现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一生著述丰硕,主要有《改革现行诉愿制度之商榷》(1932年)、《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1934年)、《论三审制之存废或改革》(1936年)、《欧美司法制度的新趋势及我国今后应有的觉悟》、《法治的评价》、《领事裁判权之撤废与国人应有之觉悟》(以上均为1937年)、《最近德国宪法上分权制度之变迁》(1940年)、《宪政之道》(1944年)、《法学界的贫乏》(1948年)、《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1949年)、《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1956年)、《我国重要法典何以迟迟还不颁布》、《刑法科学中因果关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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