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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与上海近代法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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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09: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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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做了许多工作。如1868年由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创办的《教会新报》(1874年9月改名为《万国公报》),也大量刊登介绍西方*法律制度与观念的文章,广泛宣传西方的法和法学。该报当时发行量很大,如维新高潮时的1898年曾发行了38400份,影响遍及全国。 此外,由傅兰雅在上海主编的《格致汇编》(1876年2月至1892年冬,《中西闻见录》的续刊)等,也向中国传播过宪政法学、刑法学、版权法学、婚姻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方面的知识。 3.翻译法学著作 在引进和翻译西方法学著作方面,西方传教士的贡献更大。中国最早的一批西方法学名著,其译者基本上都是西方传教士。与美国传教士丁韪良(A.P.William Martin,1827——1916)以北京京师同文馆为据点,翻译《万国公法》等一大批法律书籍相对应,傅兰雅则在上海,以江南制造局为根据地,共翻译西方著作129种,涉及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军事科学和社会科学,在法学领域也翻译了多种书籍,主要有:《法律医学》(Principles of Medical Jurisprudence,1881年);《佐治刍言》(Homely Words to Aid Goverance,1885年);《公法总论》(International Law,1894年);《各国交涉公法论》(Commentaries Upon International Law,1894年);《各国交涉便法论》(Commentaries Upon International Law,1894年);《邦交公法新论》(Manual of International Law,1901年)等。 这当中,《法律医学》是近代西方传入中国的第一部法医学著作,对促进中国近代法医学的诞生起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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