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的关税,就可以通过三十个条约口岸中的任何一个将洋货运进中国,或者将洋货运出。他们再另付关税的一半作为子口税,就可以运进洋货至内地任何地方和出口土货自内地任何地方。他们还可以在付清5 %的出口离岸税和2.5%的到岸税后,将中国产品从一个条约口岸运到另一个口岸。 ”〔8〕而在中国境内流通的纯粹土货,则要“逢关纳税, 遇卡抽厘”,处于极不利的地位。
洋人为什么要求裁厘?原因有三:第一,虽然从条约上看,洋商交纳过子口税后,应免重复纳税,但实际上,洋货进入内地过关卡时中国官吏查验、留难和勒索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扬子江沿岸的九江,英商们抱怨过境税的横征暴敛以及内地半税单照的无效。”〔9〕第二, 按照《天津条约》的规定,当货物归外国人所有时,方可享受子口税特权。虽然在1898年华商运洋货入内地、运土货出口已完全获得子口半税权,但实际情况仍是大大折扣,中国官吏时常刁难为洋人干事情的中国人。这样一来,势必阻碍了洋货的通畅运行,增加洋货的成本。第三,洋人企图改造清政府的商务制度。洋人对于货物在运转途中遇到的阻碍感到极不能适应和接受,他们希望建立一种制度完善、税率一定的税制。
清政府要求加税的原因有二:第一,清政府希望通过加税来解决财政困难。庚子赔款除付本金还要计息,39年偿清,共计九亿八千多万两,这一巨额赔款使清政府的财政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加税方法既简又便,堪称解救良方。第二,值百抽五的协定税则几十年不变, 而自1858年后物价一直不断上升,5%的税率实际平均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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