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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马凯条约》的谈判与签订

时间:2007-3-9 17:22:31  来源:不详
实现以上三条的基础上,清政府同意裁撤各省厘捐局卡,并且中英合同查察违反行为。清政府认为:“洋货在通商口岸完纳一切捐税后,在内地免征任何税捐;土货征税是中国当局的事,同外国人无干。”〔14〕地方势力理应享受到裁厘的好处。

马凯认为清政府的提议没有涉及进口洋货的具体方法,没有完全取消地方督抚对内地土货征收权。他认为提高进口税至15%太高。马凯要624回国,中止谈判。在谈判过程中, 海关洋员充当了“调解者”的角色,裴式楷经常“奔走于马凯和盛宣怀之间,替他们拉拢。”〔15〕裴式楷也提出一个方案,530交给马凯,马凯建议修改采用。 裴式楷修正后的方案要点如下:(1 )裁撤所有十八省及东三省水陆厘卡及其他关卡局所,所有转运货物(包括盐和鸦片)概免一切捐税,并不受查验阻滞;(2)洋货进口时完备12.5%税;(3)除指定货品外,对于一切土货不得征收内地捐税;(4 )中国政府有权对所指定土货在销售地点征收税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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