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通中西的历史贡献
康有为认为,凡是人,无论生活在何时何地,都具有共同或共通的人性。换言之,在康有为心目中,人性是一律的或一致的。
康有为指出:“若名之曰人,性必不远,故孔子曰:‘性相近也。’”[5](P3)康氏说:“夫性,就其异者言之,则万物莫不异;就其同者言之,则圣人与平人不甚殊。”[1](P424)他说:“理本大同,哲人同具,否则人有宫室、饮食,而吾亦将绝食露处矣。”[1](P794)正是在这种人性一律(一致)论的基础上,康有为使近代的中西会通工作完全成为可能。无论古今中外,都具有共同或共通的基本价值观、基本道德规范。康氏说:
若夫义理之公,因乎人心之自然,推之四海而皆准,则又何能变之哉?钦明文思、允恭克让之德,元亨利贞、刚健中正之义,及夫皋陶之九德,《洪范》之三德,敬义直方,忠信笃敬,仁义智勇,凡在人道,莫不由之,岂能有中外之殊乎?[3](P1038)
康有为主张,人类的基本价值没有国界。[6]他又说:
《春秋》者,万身之法、万国之法也。尝以泰西公法考之,同者十八九焉。盖圣人先得公理、先得我心也,推之四海而准也。[4](P812)
康有为认为,基于共同的人性,无论古今中外,社会*理想和实践都有相通或“暗合”之处。所以,无论古今中外,只要有利于人性圆满、民族富强的学术和制度,近代中国人都可大胆地拿来、借鉴、采用;而且,这种大胆的拿来、借鉴、采用,完全可以不必以普遍人性、民族尊严的丧失为代价。康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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