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给清廷公呈上,署名者八百三十一人,而领衔者为麦孟华;在《光绪二十四年中外大事汇记》所辑《请办德人拆毁山东孔庙呈稿》上署名者则为“梁启超等同启”;在闰三月十六日《国闻报》上,署名者则为十二人同启,其排列顺序为:梁启超、麦孟华、林旭、张铣、陈荣□、陈涛、程式毂、张鹏一、龙焕纶、钱用中、况仕任、邢廷荚;(《国闻报》,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六日。)在四月十一日的《知新报》上署名则为“同人公拟,顺德麦孟华属稿”。可见,这份内容相同的公呈署名是比较混乱的,其作者究竟是谁,从现有材料分析,是难以确定的,但是,有一点是非常显明的,即它反映了康有为关于孔教的一贯主张。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曾多次谈到他为别人代拟折稿,这在清宫档案中已得到印证。这份广东举人公呈很可能出自康有为之手笔。或者由康有为授意,由其弟子草拟,最后由康审定,都有可能。尤其是在我们阅读了康有为在变法期间向光绪皇帝进呈的各种书籍以及抄录了康有为十八个奏折的《杰士上书汇录》之后,便会发现广东举人的这份上书不仅在思想上、*主张上与康有为相同,而且所使用的语言,也和《杰士上书汇录》中康有为的有关奏折极为相似。这充分说明康有为在这次公车上书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三)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看出,在百日维新前夕,康有为等维新派围绕德国士兵滋扰山东即墨县孔庙事件,做了大量的宣传鼓动工作。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首先,康有为策动的第二次公车上书,起到了进一步动员、联合爱国的知识分子和士大夫的作用。这次活动与三年前由康有为鼓动的第一次公车上书相比较,参加的人数要广泛得多。据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公车上书记序》称,第一次公车上书“集众千三百余人”。(康有为:《公车上书记》(光绪二十一年文升阁刻本)。)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则称,“与名者千二百余人”。但是,在《公车上书记》后附的《公车上书题名》中所记载的签名人数才六百零三人。(实际列名者为六百零二人,加上领衔者康有为方足此数。)而在第二次公车上书中签名的,几乎达二千人次。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之下,能有如此众多的知识分子出来讲话,三番五次地上书言事,应当说是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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