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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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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9: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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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评论中国的文学成就,认为《李斯谏逐客书》为天下第一篇奇文,他自己的条陈、奏折等,确有写得生动、形象的地方)。其宣传革新思想,启蒙发覆,功绩是不可湮没的,为什么在实行中,一接触到开议院、行宪法,马上就向封建势力屈服,以及在对待帝国主义瓜分阴谋上,最后与洋务派的反动立场没有两样了呢?根源是他们站在半地主、半资产阶级立场上,又要求参加政权,又不愿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寻求支持。不止不愿意寻求这种支持,而且极端仇视农民群众,处处与之相对立。抵制和防范农民起义、农民革命,也正是他们急于要求变法的目的之一。关于这一点,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以后的多次上书、奏议里面是反复讲过的,“公车上书”中说:“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隙,精华已竭,将有他变”。在一八九五年六月底,上清帝第四书上说:“强夷环逼于外,会匪蔓延于内,五年之间,江浙闽广滇桂恐不能保,十年之内,皖楚辽藏蒙回亦虑变生,二十年后,败坏非所敢知矣。此尚言常者,若瓦解之患,则旦夕可至,殷鉴不远,即在前明”一八九七年冬,上清帝第五书上说:“自台事后,天下皆知朝廷之不可恃,人无固志,奸宄生心,陈涉辍耕于陇上,石勒倚啸于东门,所在而有,近边尤众。伏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省,今岁广西全州、灌阳、兴安、东澜、那地、泗城、电白已见告矣。匪以教为仇信,教以匪为口实,各连枝党,发作待时。……乱机遍伏,即无强敌之逼,揭竿斩木,已可忧危,况潢池盗弄之余?彼西人且将借口兴师,为我定乱,国初勘流贼而定都京邑,俄人逐回匪而占据伊犁,兵家形势,中外同揆,覆车之辙,可为殷鉴”。一八九八年一月,上清帝第六书,即“统筹全局”折上,也没有忘记讲到“海内震惶,乱民蠢动”的问题。百日维新期间,载□发布一道上谕,指出四川江北厅、湖北沙市、广西永安州群众反教会斗争继续不断,责令地方官实力保护外国传教士,开导百姓不要轻启隙端。梁启超特地写了一条评论,大肆诬蔑反教会斗争的群众为“暴徒”,为“奸民”,说群众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是“借端生事”。康有为、梁启超所说的“会匪”、“群盗”、“伏莽”、“暴徒”、“奸民”,都是指反抗封建阶级、帝国主义剥削、压迫的农民群众和农民的武装起义。所谓“陈胜辍耕于陇上”;所谓“殷鉴不远,即在前明”;所谓“国初流贼”;所谓“沙市及四川余蛮子”等,意思是很明白的。当他们讲到这些“会匪”“暴徒”等的时候,感到比“西人”“外人”、实际即帝国主义侵略者更加可怕,仇恨之情,溢于言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指出:要辩明政党或*集团斗争的是非,就不要相信言词,而要研究那些政党或*集团的真实历史,主要不是研究它们关于自己所说的话,而是研究它们的行动。研究它们是怎样解决多种*问题的,是怎样处理与社会各阶级即与地主、资本家、农民和工人等等的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的。康有为等人爱国、革新的言论给人印象深刻。但是他们屈从封建阶级、帝国主义,坚决反对农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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