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论戊戌维新在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 |
 |
时间:2007-3-9 17:39:44 来源:不详
|
|
|
入中国大约始于19世纪80年代前后,当时由外人西学传播团体翻译出版的一些书籍,以及他们所办的《申报》、《万国公报》中已对达尔文、斯宾塞的进化论和社会学有零星的介绍。甲午战争之后,随着维新运动的兴起,严复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西方的社会学(群学)原理,特别在他的《原强》、《天演论》、《群学肄言》(即《社会学研究》)等文章和译著中,阐释了不少西方社会学中的有关集群、结社、治国的理论。在《原强修订稿》中,他依据期宾塞的群学理论,首次提出了群学的研究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概念含义,并指出集群是人之天性,是人赖以生存和国家*得以完善的基础。他说:斯宾塞“宗天演之术,以大阐人伦治化之事,号其学曰群学,犹荀卿言人之贵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故曰群学。夫民相生相养,易事通功,推以至于刑政礼乐之大,皆自能群之性以生。”(注:王栻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页。)在《天演论》中,介绍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的进化论原理,并进而指出:“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注:严译丛刊本:《天演论》,导言十三案语。),强调了建立团体运用群体之力在人类生存竞争中的重要作用。《群学肄言》则直接译介了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如群学的意义和方法、“物竞天择”、“么匿”(个体、个人)与“拓都”(全体、国家)的关系、“群”的涵义等;并在其自作序言中指出人民集群的必然性、普遍性,以及人群与团体(社会)的区别、团体与国家的区别说:“群也者,人道所不能外也。群有数等,社会(团体)者,有法之群也。社会,商工政学莫不有之,而最重之义,极于成国……西学社会之界说曰:民聚而有所部勒(组织)祈向(取向)者曰社会……西学国之界说曰:有土地之区域,而其民任战守者曰国。”(注:王栻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3、126页。) 这些群学理论的传入逐渐为康有为、梁启超等先进知识分子所接受,并逐渐产生组建团体的思想。如康有为在阅读西学书籍的影响下于1884年时就开始探讨“生物之源,人群之合的道理”;1885年时通过研习算学,用几何学原理写作《人类公理》一书,提出了“创地球公议院,合公士以谈合国之公理,养公兵以去不会之国,以为合地球之计”的设想;1890年时开始向学生宣传“孔子改制之仪,仁道合群之原”(注:《戊戌变法》(资料)(四),第118、119、123页。);1891年在长兴里讲学时专设“群学”一科(注:梁启超:《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影印本,文集之六,第65页。)。1895年以后,随着康梁等维新人士组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