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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9:44  来源:不详
71年版。)。不仅认为竞争是社会发展变化的动力,而且认为竞争将带动人与物的不断变化。唐才常指出:无论人还是群都以竞争为生存之本和目的所在,“西儒达尔文曰:‘争自存’;而锡彭塞(斯宾塞)衍其旨曰:‘群与群争’;赫胥黎阐其微曰:‘人与人争’。……凡所以孳孳皇皇求自存,人物交战之争者,则靡不惟争之为务”(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唐才常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5-156页。)。梁启超则不仅指出了竞争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而且指出了结群以明确竞争对象的道理,他说:“竞争者,文明之母也。竞争一日停,则文明进步立止”。“凡群之成,必以对待,苟对于外而无竞争,则精神与形式皆无所着”;“凡集结一群者,必当先明其对外之界说,即与吾群竞争之公敌何在也”。(注:梁启超:《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影印本,专集之四,第18、77页。)其理由之二是群具有行变的功能,认为社会的各种变革事业都能由群来实行。对此,谭嗣同的认识最为典型,他在论述学会的性质和作用中指出:学会是团结全体民众,获得变法成功的最理想的组织,“黄种以之而灵,中国以之而存,孔教以之而明”;学会是一种决议机关,“官欲举其事,兴某学,先与学会议之,议定而后行,议不合,择其说多者从之”;学会应有立法和参政的权利,要废除旧法律、旧制度,由学会厘定各种新法,参与国家财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学会有培养官吏的义务和罢免官吏的权力,并负责对官吏的考核,“岁时会众绅士而面课之,而公评之,其及格而才行为众绅士所称者,擢用之,否则置之”(注:蔡尚思等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4页。)。
    第五、明确了群与会的关系。会就是会社,也就是社会团体,是维新派“群学”理论的最后落脚点。维新派认为结群必须集会。康有为在组织强学会时就强调说:“合群非开会不可”(注:《戊戌变法》(资料)(四),第133页。)。梁启超也说:“今欲振中国,在广人才,欲广人才,在兴学会”(注:梁启超:《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影印本,文集之一,《变法通议·论学会》。)。他们还以群的种类来划分会的种类。梁启超说:“西入之为学也,有一学即有一会”,如农学会、矿学会、工艺学会等等(注:《戊戌变法》(资料)(四),第375页。)。谭嗣同说:“士会于庠而士气扬,农会于疆而农业昌,商会于四方而商利孔长。各以其学而学,即互以其会而会”(注:蔡尚思等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37页。)。既指出了士、农、商各有自己的学,均有自己的会,也指出了不同业别的会各有各的成员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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