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以互保其私利,群之大而合者也。”(注:《论公司商会宜力谋推广进步》,《商务报》第53期,第37页。)又如1908年有人在动员全国各界联合起来挽救国家危亡时说:“国之兴也,必其一国之人,上自国君,下至平民,人人皆求其国之所以强而不自甘于弱,人人皆求其国之所以富而不自甘于贫,夫而后士农工商兵皆各尽其心力,联合为用,以争胜于学战、农战、工战、商战、兵战之世界。”(注:《华商联合报序目》,《华商联合报》第1期,第3页。)
四、戊戌维新与经济伦理的初步资本主义化
所谓经济伦理,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经济成份和经济主体的地位关系和行为规范。资本主义的经济伦理,就是确立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确认民众个人和经济单元的利益不可侵犯的地位,并鼓励民众个人和经济单元追求自我利益,提倡发展私人企业,从而造成一种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社会机制和思想意识。这种资本主义化的经济伦理的萌生,可以追溯到洋务派的求富活动和早期改良主义者的重商主义思想。但它的初步形成则始于戊戌维新时期,无论是维新人士和政府官员的经济思想,还是政府的经济政策,都反映了经济伦理资本主义化的趋向。具体言之主要表现为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在立国基础上进一步由“以农为本”向“工商立国”转变。中国传统的经济思想和政策都把农业作为立国之本,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的“求富”思想和早期改良主义者的重商主义思想虽然蕴涵着一些工商立国的原理,但大多把开办资本主义工商业作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补充,到戊戌维新时期则初步形成了农工商兼顾,以工商业为经济发展重点目标的工商立国的思想意识和政策取向。
在思想意识方面,工商立国已在维新人士和一些官员中形成为一种比较广泛的共识。就维新人士而言,1895年,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人士,在《公车上书》中提出了以发展工商业为主的“立国自强之策”,诸如精印钞票、设置银行、扩充商务;建筑铁路、制造机器和轮舟、奖励工艺、保护民营工业、开发矿藏;设铸银局、设邮政局等,都在应提倡发展之列(注:《戊戌变法》(资料)(二),第141-142页。)。变法期间,康有为多次上奏朝廷,力言振兴工商,改良农业。在《请厉工艺奖创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