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同意停止造船之说,认为“苟或停止,则前功尽弃,后效难图,而所费之项转成虚糜,不独贻笑外人,亦且浸长寇志”〔13〕。在洋务派的力争下,造船计划得以继续进行。但此后出现的地方应拨造船款项不能如数拨解的情况,又使近代造船业面临着经费的困难,只能惨淡经营。
三
1874年,发生了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清朝统治集团为之震动。于是,统治集团内部就如何加强海防问题进行了讨论,兴起海防之议。在海防议中,除了沿海、滨江督抚遵旨复奏条陈海防事宜外,曾任江苏巡抚的丁日昌将所拟《海洋水师章程》呈递清廷,建议设立北洋、东洋和南洋三支海军,各设提督1人。北洋提督驻天津,主管直隶、 山东的海防;东洋提督驻吴淞,负责江苏、浙江的海防;南洋提督驻南澳,统辖福建、广东的海防。三洋海荆更所需船舰由购买和自造并举,沿海的旧式艇船逐步裁撤。总理衙门奏请将丁日昌的《海洋水师章程》发交讨论,大多数沿海督抚对此表示赞同。接着,清廷于1875年3 月就海防问题召集王公大臣进行“廷议”,醇亲王奕譞、礼亲王世铎等支持加强海防,少数守旧的官员则坚决反对。通政使于凌辰说:只要“修我陆战之备,不必争利海中也”。“固我士卒之心,结以忠义,不必洋人机巧也。”他把主张加强海防者视为“直欲不用夷变夏不止。”大理寺少卿王家璧认为购买和制造船舰是多此一举,他的办法是仍然使用艇船、舢板、快蟹、长龙等船,劈山炮、子母炮、线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