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山东巡抚已经开始在实际工作中护民抑教,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世纪末山东民教纠纷不断,当与此有一定关系。山东的教民感到了压力,但这种压力通过外国驻华公使又转变成了对清中央政府的压力。军机处、总理衙门对张汝梅以及后来的毓贤发出了告诫:
疆臣办事,总须为国家通筹全局,期无后患,不宜顾一时毁誉,率意径行,是为至要。[8]
不必因其习教,故存嫉恶之心,庶彼此相安无事,遇有词讼,无论教不教,地方官总应一律持平办理,毋得稍涉歧视。[9]
我们找不到任何材料说明中央的旨意对山东巡抚产生了多少影响,更何况中央在这一问题上也存在着分歧,加之晚清时代中央对地方的影响本就有限,所以,山东巡抚们有着充分的理由漠视中央的指示。
笔者认为,山东巡抚对民教纠纷的分析和认识反映了当时列强侵略的事实,对日益尖锐的民教矛盾起了火上浇油的作用,结果在客观上有利于义和团运动的发生、发展。
那两篇引用率颇高的奏折堪称是反洋教运动中的“经典”性文件,其中关于民教纠纷责任的归属,两折都缺乏具体的列举和量化的分析,即使仅从字面上看,就给人以绝对化和“一刀切”的印象。诚然,帝国主义的侵略及教士、教民的蛮横不容否定,但这是当时中国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为何偏偏在山东引发了如此严重的事态?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再者,也不能忽视这样两个问题:1、在19世纪末的山东,信教的中国人只是社会上的少数,而凌轹乡党、欺侮平民者又是教徒中的少数;2、中国教徒多为平民,而反洋教的领导、组织者则往往是地方绅士。这样一来,就应承认山东巡抚的分析难免阶级和文化上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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