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公私观念的体认,来探讨公私观念在清初社会的演进状况。
以礼为治思想的建构
明清更迭,社会处于“天崩地解”之势,传统的*格局和思想导向因之发生位移。此一时代大变局,迫使社会各阶层不得不对社会的重新整合问题予以关注。一时间,社会走向和文化走向问题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其中,“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3]思想的提出,体现了此一时期人们面对新的政权和个人安身立命困境的一种认知取向。
从公与私的关系角度来说,清初诸儒所提出的礼乃“自治治人之具”思想,包含着两个层面的义蕴:所谓“自治”,体现为个体的自我完善,即如何使身修、使家齐,属于私的范畴;而所谓的“治人”,则体现为对公共领域的运作,意指如何使国治、使天下平,属于公的范畴。清初诸儒对礼的这一公私兼顾双重作用的揭示,彰显出公私关系之间的可贯通性。在此,我们先来梳理他们是如何以礼来建构公共领域的,或者说,他们是如何来体认礼在治国、平天下中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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