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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戊戌维新时代关于 习性 改造的构想及其意义

时间:2007-3-10 9:02:55  来源:不详
般着眼在妇女的痛苦之上,绝对没有“强国保种”的意思;认为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够振兴国家,是甲午战争以后的事[7]。故唐才常引述妇女缠足的痛苦时,目光并不完全集中于妇女自身身体的变化上,而是把它视为中国强种救亡的一种障碍性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维新人物在改变制约民族进步的习性过程中,又受固有习性的制约。如唐才常就针对有人认为妇女放足会导致社会风气失去检束的观点加以反驳说:“男女之贞*邪正,教化之有无为之,宁在人身之强弱矣。”他举例说,浏阳县的土籍居民与客籍人士相比,客籍人不缠足,却闺门极肃,很守礼节,土籍人却远远不如。因此,缠足与否并不能决定妇女是否守礼[8]。这番议论实际上仍在礼教的框架之内对缠足之后的身体进行观察诠释,中心点显然并不在妇女身体的解放上。

  康有为在《请禁妇女裹足摺》中,昭示出劝禁缠足的两个目的,即“以全肌肤,而维俗化”。从第一点而言,康氏认为“缠足”是破损肌肤的一种行为,其伤身犹如刖足的刑法。他说:“女子何罪,而自童幼加以刖刑,终身痛楚,一成不变,此真万国所无,而尤为圣王所不容也。”[9]康有为深叹缠足后的妇女行动范围不但有所缩小,而且比常人更加困难。康氏特别引人注目地提到了“卫生”这个词,并把缠足不符合于现代卫生习惯作了中心揭示。因为缠足对卫生习惯实有所伤,“血气不流,气息污秽,足疾易作,上传身体,或流传子孙。”[10]把缠足的过程和结果直接引申到现代卫生观念上加以理解,是戊戌知识分子的首创,因以往批判缠足行为多从身体所遭受的苦痛的感性经验入手,并没有触及现代医疗的问题。我们在维新时期还可以从唐才常对缠足经过的细致描写中感受到这种批判方式的起源。

  康有为直接突破了由男性感性认知萌发同情的阶段,而把缠足放在一种公共卫生学的背景下进行分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相当大的变化,喻示着劝禁缠足已不是一个个人痛苦的纾解过程,而是社会群体如何通过改变身体观以适应现代竞争的问题。于是康有为马上对此做了引申,因缠足所造成的体弱多病,不仅影响到个人,而且影响到国民自身素质的提高,造成羸弱之种流传不息,以致无以为兵。他比较中西人种的身体状况时说:“试观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母不裹足,传种易强也;回观吾国之民,①原字为九右半包壬弱弱纤偻,为其母裹足,故传种易弱也。今当举国征兵之世,与万国竞,而留此弱种,尤可忧危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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