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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主导地位。众所周知,清代顺治即位至1842年“五口通商”前有近200年的历史,其中顺治前期(1644—1655)为传统朝贡贸易时期,顺治后期直至康熙前期(1656—1684)为海禁时期,此后158年则为开海贸易时期。其中四口通商时期为73年,所谓的“一口通商”时期为85年,所以清代完全开放四个港口供外国人来华贸易的时间与“一口通商”的时间基本接近。1717—1727年清廷颁布禁贩南洋之令,只适用于华人,外国人丝毫不受影响。所谓“内地商船,东洋行走犹可。至于外国商船,听其自来”。【《康熙起居注》,五十六年。】即使影响外人来华贸易的广州一口通商制度实施以后(始于1757年),“从文献记录看来,清廷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政策,厦门、宁波在1757年之后仍有洋人船只停泊”。【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吴剑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4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1年,第54—56页。根据陈国栋先生的研究,清代中叶以后厦门的洋船贸易的主要地点是南洋。参见陈国栋:《清
代中叶厦门的海上贸易:1727—1833》,吴剑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4辑,第62页。】笔者赞同徐映奇先生的观点:开海贸易从四口走向一口,并非标志着清代闭关政策的制度化抑或闭关政策的最后形成,而是“只能说明这种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新型外贸制度日益走向成熟,并逐步法制化”。【徐映奇:《清代闭关锁国政策新论》,《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日本学者松浦章教授的《清代海外贸易史的研究》一书,也揭示了在清代不仅存在官方形式上的海关贸易,而且民间出海贸易空前发展;不仅“福建的民间海外贸易超过广东而居首位”,而且已经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商业组织“公司”。18世纪中叶,中国每年出海贸易的商船达到90—110艘,到1830年,增加到220多艘,每年输入白银达到400万—500万两,当时已经“实现了以中国出口商品为主导的贸易全球化”。【黄启臣、张德信:《一部揭示贸易全球化的新著———读松浦章〈清代海外贸易史的研究〉》,《史学集刊》2003年第4期。】松浦章的论断从另外一个角度揭示了清代海外贸易中朝贡贸易已经走向衰落的事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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