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丁”统计系统与明代的制度有很强的继承性,所以,对明代后期以来的制度进行分析也构成本文内容的一部分。
何炳棣在他的著作第33-34页中指出:
早在十六世纪或者更早时,丁已超过户、口而成为登记数字中的核心部分……清政府承认户口编审早已陈旧失效,因此不得不以编审丁口来代替。顺治八年(1651年)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首次丁口的编审,以整数计达 10 600 000。随着政权的稳定和全国大部分地区和平的恢复,顺治十七年的全国总丁数达到 19 000 000。由于平定南方三藩和忠于明朝的台湾的军事行动,十七世纪七十年代的丁数急剧下降。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南方叛乱平定、台湾被征服以后,丁数才突破二千万。以后丁数缓慢增长,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达到 26 400 000。正如前面已经解释过的,这一时期的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唯其如此,有的地方的口统计数为“15232.6894664丁”(注:道光《保宁府志》卷二二。)就毫不奇怪。还会读到本年增丁“七升八合一勺九撮”(注:嘉庆《邛州志》卷七。)这样的记载。更有甚者,丁数会出现15位小数点。(注:道光《肇庆府志》卷三。)
从省级的数据看,有相当一部分的省是以货币来作为“丁”的计算单位的。各省情形分述如下:
乾隆《浙江通志》卷七一《户口》引《赋役全书》:“原额户口人丁二百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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