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陆万肆拾捌口。
实在人丁壹百叁拾万捌千柒百贰拾伍丁伍分,食盐课捌拾陆万叁千伍百陆拾□伍分外,原招棚民人丁壹百捌拾柒丁,食盐课壹百壹拾肆口。
康熙伍拾伍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伍千柒百捌拾柒丁,食盐课叁千叁百捌拾肆口。清代江西人丁数接受了明代的原额。其本质仍是洪武年间的户数,与实际人口毫无关系。在经历了明代末年的社会动乱之后,无论是人丁还是食盐课都有所减少,其中食盐课的减少幅度较大。这一切,只能说明战乱之后,政府控制的纳税单位减少了。
对于清代新招的棚民,江西地方政府仍然按照与明代相同的口径来进行男丁和女口的编审。令人不解的是,江西土著人丁是土著食盐课的1.5倍,而棚民人丁居然是棚民食盐课的1.6倍。地方政府对于食盐课的编审,可能也是按照某种比例和规定来进行的。只是无论如何,这些数字都与明代后期至清代前期真实的户口数没有关系。按照本文第一作者在移民史中的研究,此处棚民,也仅仅是入籍的棚民,而非棚民之全部或大部。
总之,上引资料说明,在江西,只有明初的食盐课具有统计妇女大口的意义。以后,这一编审也转变成为与人口(或妇女)无关的赋役征收。
再看福建。乾隆《福建通志》卷一三《户役》称:
福建布政司旧管原额人户丁口共一百四十四万七千九百五十三丁口五分,内民户男子成丁六十八万八千三百九十六丁,盐户男子成丁四千六十三丁五分,灶户男子成丁七千七百六十六了,民户幼丁六千二十丁,食盐课并不成丁七十四万一千三百九十六丁口,小口三百一十二口……
上引资料中不仅记载了民户的男子成丁数,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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