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东直督抚与义和团运动的
最新热门    
 
清代督抚与地方官的选用

时间:2007-3-10 10:45:19  来源:不详

清代督抚参予选官的最初形式是保举。即督抚以保人的身分,向朝廷荐举某人出任某官。

众所周知,这种以保举选官的方式并非清代独创,自秦汉以来,历代间行,只是到了清代,逐渐制度化,且于“科举取士之外,荐举一途,得人称盛”。[③]

自顺治初年,清朝便开始实行保举制。其时,满族统治者入关伊始,急需各方面的统治人才,科举考试远远无法满足其求贤若渴的局面。于是,“首广罗贤才”,“乃诏廷臣各举所知。”[④]督抚作为朝廷大臣由此取得保举官员的权力与资格。当时,保人只须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