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7年)才宣告失败[24]。以上仅是康熙中叶到雍正初期见于记载的湖南省几次武装斗争,而湖南在当时还属于较为“稳定”的省分。
综合档案、《清实录》及其他材料,从康乾盛世初期开始,各种形式的斗争已在频繁出现,发展虽不平衡,却此伏彼起,连绵部绝,不断冲击封建统治秩序,对清政权构成的威胁日甚一日。
胤禛回避清王朝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突出次要问题(反清斗争),是他处理曾静、吕留良案件所必需,因为他企图强调清朝统治中国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以缓和人们的反清情绪,如果涉及上述各种社会问题,就会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达不到预期效果。其实这也是康乾时期清统治者粉饰太平的一种常用手法,并不始自胤禛。
“反清复明”“兴汉灭满”等带有浓厚民族意识的*口号,所以在反剥削、压迫的斗争中不断被人们使用,原因多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广大劳动者,受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不可能认识到阶级剥削与压迫才是本身苦难的根源,而将清王朝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看作主要原因,从而不时打起这一旗帜进行斗争。不容否认,这也是在斗争中孤立满族贵族、分化满汉地主统治集团的一种策略。总之,“反清”不仅成为广大被压迫者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思想武器,即使清统治者也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有可资利用之处,而大作文章。
封建社会的“盛世”,终究只能是地主阶级的天堂,对于广大被压迫者说来,只是和乱世相比较,身家性命有所保障,生活略为安定,实际上处境仍然相当困苦。以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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