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局习艺同胞》、《医生劝医生》、《十年之后方知我》、《北京社会之糟糕》、《说合群》、《立宪之大纪念》、《死而后已》、《传真方卖假药》、《眼光必须放大》、《救危险之要策》、《请废鸦片旧约》、《再说说请废鸦片旧约》、《与客谈》、《钱商倒闭宜照章办理》等,都堪称脍炙人口之作,其中所显示出的思想高度和论理的剔透,就是今天读起来,也令人颔首而觉崭新,特别是他出以公心,面对本民族,以至于本宗教活动中脱离本源的弊端,和“腐败阿衡”的言论,敢于犀利笔锋,直言不讳的胆识、气魄,即使今日的我们,也是仰之弥高,有些甚至是望尘而莫敢及之的。
与此同时,一场兴办实业的具体实践也开展起来,穆子光,也包括丁宝臣自己,还有一位名叫高秋平的回族人士,分别在牛街,以及京城其他四处筹款创办织布厂,招收回族贫民妇孺;以王浩然为首的一批先进的宗教领袖,也利用各种宗教活动大讲“兴工艺厂”,“立学堂”的益处。据记者在清末民初的报章上浏览,除京城内,那时的通州、密云、昌平,以及京北枯柳树等偏僻农村,都先后创办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清真学校。粗略统计,从1908年王浩然在马邻翼、马际泰(少衡)等回族社会名流支持下创办“清真两等小学堂”和1909年张子文在马甸首创经汉学校(亦称“经儒小学”)起,到1911年底,北京至少已有五所“清真小学”和七所“经儒学校”。奉天、山东等地的清真学校,也在此间相继创办,尤其是山东临清的清真学堂,据报载,其规模已与王浩然的“清真两等学堂”相媲美了。
一个“兴工艺厂”、“立学堂”的热潮,就这样在回族先进知识分子的召唤和先进宗教领袖们的身体力行下,蔚然形成!
三 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特点
清末民初的回族兴业扶贫事业,如上所述,是在不断地冲破各方面阻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它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第一,这场兴业扶贫活动,是经济的活动,但它却是与回族自身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并重联系在一起的。
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介绍的穆子光关于《劝立工艺厂》一文中所显示的那样,他讲的是“兴工艺厂”,但其“工艺厂”的构想,却包括着“蒙学堂”、“女工厂”和“恤贫所”三个组成机构,这就可以看出,早在90多年前的回族先人们,就懂得“实业”与“教育”必须并重,必须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一位署名“清真教一份子”的回族人,曾在《正宗爱国报》上著文,这样写道:
清真教的诸君呢,以后务必多多的提倡教育,提倡实业,但求教育与实业日见发达,宗教亦就自然光荣了。(1912年3月4日《正宗爱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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