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附体”、“念咒吞符”等神道方式,轻易地获得了这种“超自然的身体和精神的天赋”,并转化为一种新的“魅力型”权威。对于传统士绅来说,这种“魅力型”神权权威的遍地开花,确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士绅们可以投身其中以号召乡民攻击令人反感的洋教,在乡村社会获得更大的威望和名声;另一方面,新兴的“神权权威”咄咄逼人地威胁着士绅们的“传统型权威”。
山东大学的孔令仁教授曾就山东义和团运动领导人的阶级背景做过一个对比,从中可以看出,地主在义和团领导人中占据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比例,(注:孔令仁:《19世纪末山东的社会经济与义和团运动》一文,原载《山东大学文科论文集刊》1980年第1期,第20—22页; 转引自《义和团运动的起源》,第279页。 )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义和团神权权威对地主士绅阶层的动员功能。周锡瑞先生生动地描述道:“这些穷人、外村人、甚至在村内被人看不起的年青人都有机会成为神拳头目。这种吸引力与机遇对于很多遭践踏的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注:[美]周锡瑞著:《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8页。)同样有理由认为, 这种吸引力对部分地方士绅也是巨大的。随着义和团渐呈燎原之势,加上山东地方官府的暧昧态度,足以让许多传统精英产生投机和从众心理,攫夺这一突然出现的权力资源。
然而,一方面是许多士绅趁势加入,以求获取此类权威地位,另一方面则有不少士绅对之忧心忡忡甚至公开反对。对于义和团这种带有异端色彩的运动形式,当时许多正统士绅及官员就有格格不入之感,上述吴永在《庚子西狩丛谈》中的那段话,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这种不满心态。
韦伯则从社会学角度这样论述“魅力”的特质:“魅力在其最高的表现中,从根本上突破规则和传统,干脆推翻所有神圣的概念。它不是让人孝敬历来就习以为常的、因此是神圣的东西,而是强制服从,还未曾存在过的,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是神圣的东西。它在这种纯经验的和无价值偏见的意义上,当然是历史的特别具有‘创造性的’革命力量。”(注:[德]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52页。)当然,需要补充指出的是, 这种“理想类型”的纯理论分析与义和团运动的具体历史内容必然有一定偏差。义和团的“魅力型”神权权威模式无疑是一种从内部对传统社会的突破,但又非根本的突破。这些“神的魅力”从根本上说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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