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虐待教民”问题时,他颇有见地的发表了关于民教不和的历史演变及其真实原因的看法:
“东省民教不和,由来已久。缘入教多非安分良民。在二十年前,平民贱视教民,往往有之,并未虐待教民也。迨后,被强我弱,教民欺压平民者,在所多有。迩来,彼教日见□张,一经投教,即倚为护符,横行乡里,鱼肉良民,甚至挟制官长,动辄欺人。官民皆无可如何,断无虐待教民之事。每因教民肆虐太甚,乡民积怨不平,因而酿成巨案。该国主教抵听教民一面之词,并不问开衅之由,小则勒索赔尝,大则多端要挟,必使我委曲迁就而后己,近年情形如此,委无虐待教民情事。此奴才服官东省二十余年,耳闻目见,知之甚确者”(《义档》24页)。
应该承认,上述就贤“耳闻目见”的情况,已经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的真实。他的基本看法是:“教民欺侮平民,平民万难忍受,始有谋立拳会以自保身家者”(《义档》39页)。所以拳民是良民,拳会不是邪教。至于“闹教生事”,则系“教民欺压平民太甚,以致群起不服,盗匪乘机窃发”(《义丛》第二辑51页)。“其中固难保无被诱之拳民,然亦有拳民绝不与闻者,固不能概诬拳民以闹教之名也”(《义档》40页)。承认“闹教生事”,多数拳民是没有责任的。
其次,在民教斗争的基础上爆发的义和团运动,毓贤对锋芒完全向外的所谓“真团”是同情和支持的,宣战后不但公开加以赞扬,且寄予很大的期望。对所谓“假团”,则“严拿重惩”(《义和团》 1·507页)。这也从他所颁布的许多布告可以看出。如在山西所出六言告示说:“义团乃是义民,忠义奋不顾身,只知赤心保国,所凭正直尊神。一心杀洋灭鬼,绝不累及好人”(《义和团》158页)。庚子年七月五日的布告指出:“现在义和拳民,并不乱杀泄愤,所有一切财物,秋毫皆无所损。如有乘机抢掳,即系土匪土棍”(《义和团》1·507页)。他主张抵抗外国进攻,要“与义和团联络声势,相机办理”,才能“克建大功”(《义档》182页)。山西绅民担心毓贤离晋后“恐省城不保”,毓贤告以“有义和拳共图捍卫,似可无虞”(《义档》319页)。
毓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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