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不守团规,循私偏听,藉端滋事,诬害良民,或报复私仇;或意图讹诈,任意烧杀抢掠等情,即系匪徒假冒。……若经访有确据,或被指名告发,禀明总团,即带团往拿,照匪徒办理,如敢抗拒,应格杀勿论”(《近代史资料》,1957年1期。)。
换言之,义和团必须全部放弃自己的斗争目标和斗争权利,一切听命于封建统治者,成为他们手中随意摆弄的驯服工具,否则,就是“匪徒”冒充的“假团”,就应“格杀勿论”。
有意思的是,载澜等在《团规》中所用的语言,与袁世凯在 山东所用的语言,是如此的相似,几乎如出一辙。在封建统治者中间,主张利用义和团的和主张镇压义和团的,曾经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大派。两派围绕着对义和团的政策,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简直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甚至闹到使政敌杀头流血的地步。可是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问题上,他们之间又可以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步调。这决不是偶然的,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本是同根生”,既属一个阶级,自然也就有相同的阶级利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指出: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可以造成*上的分裂,“这种分裂甚至可以发展成为这两部分人之间的某种程度上的对立和敌视”,可是一旦实际的冲突使阶级本身受到威胁,共同的阶级利益受到侵犯时,“这种敌视便会自行消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53页。)对立的两派又会统一行动了。
端、刚等人制造出这样一个“假团之说”,其效果究竟如何呢?看来并不太妙。用以控制义和团,前面说过,实在是收效甚微。接二连三发布要求进一步“钤束”义和团及惩办“假团”的上谕,就是控制失效的最好证明。用以搪塞舆论,似乎也没有起多大的作用。有一个材料说,当人们看到关于“京师附近莠民假托义和团,借端滋事”的上谕时,“见者匿笑”。(佚名:《庸扰录》,见《庚子记事》,295页。)人们为什么要“匿笑”呢?因为大家心里明白,所谓“假团”,其实正是真团。人们笑就是笑上谕炮制者们掩耳盗铃的愚蠢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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