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在给他几个下属的一封密信中,曾经讲了以下一段话,这段话实际成为朝廷“招抚”义和团期间山东“办团”的基本方针:
“鄙意以为,现在办法,总以不牵动东省全局为第一要义。而欲不牵动全局,则非先弭内患不可。好在拳民、土匪,本有区别。拳民自谓设坛读符咒,能避枪炮,能御强敌。现在津沽西兵□集甚众,拳民亦□聚甚众,是该□忠义之民执干戈而卫庇厦者,即指天津所聚之拳民言之也。各处拳民,胥以忠义自负,亦必先后驰往天津前敌助战,方不失同仇敌忾本意,是所谓真拳民也。其余托词观望,往来直东边境,藉词纠众,借端滋事,以为地方害者,是为土匪。以土匪而冒充拳民,仍以从严惩办为是。……现已恭奉廷寄,有拳匪势众,患生肘腋,朝廷迫于万不得已之苦衷等因。于是抚仍是一时权宜办法,大约不久即须戡定”。(《筹笔偶存》,卷九,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稿。)
在这封密信里,袁世凯首先强调,朝旨中所说的“忠义之民”,是专指“天津所聚之拳民”而言的,言外之意,天津地区以外的义和团,朝廷并没有承认都是“义民”。这当然也是一种玩弄文字花招,但却完全经不住推敲,因为上谕明明说“此等义民,所在皆有(《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63页。)”。其次,袁世凯又强调,只有“驰往天津前敌助战”,才是“真拳民”。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在表面上设法与朝旨保持一致,意谓对于真拳民,他袁世凯也是不反对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它的极端虚伪性。再次,袁世凯指出那些“托词观望”仍然留在山东境内,“藉词纠众,借端滋事”的,统统是土匪,是假拳民,对于这些假拳民,一律应予严惩。这一点,正是全文的主旨所在。最后,袁世凯以其敏锐的反革命嗅觉,精明地判定朝廷对于义和团实行“抚”的方针,不过是“一时权宜办法”,决不会持久,很快就会转而采取“剿”之一法。他之所以敢于有恃无恐地把山东境内的义和团一概称作“土匪”和“假拳民”并下令严加剿办,就正因为他看准了这一点。这也是他鼓动部属在继续镇压义和团方面放手大干而吃的一颗定心丸。
袁世凯对于贯彻这个方针,抓得很紧,真可谓不遗余力。他先是饬令各属,对于本地或外来的团民,一律“劝令前赴天津一带应敌”,“北上助战”。(《山东义和团案卷》,上册,1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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