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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信德观及其德育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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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26 16:09:0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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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灾难性的后果,尽管人们往往认为这代表着空前的繁荣。而在老子看来,如果发展到仁、义、礼相继失去主导性,而只剩下"智德"当家的时候,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的发展都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正如万俊人所说,缺乏对自然世界的正视,缺乏对"文化他者"的正视和平等尊重,缺乏对人之心灵世界的珍重,再强力的知识信念也难以关照和料理人类自身的文化价值生活,尤其是艺术的、宗教的和道德生活。这三种生活的缺乏也许正是现代信仰危机的主要认知根源。[21] 无论我们如何看待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老子对道德发展的预言之后所开出的处方都是值得我们重视的。"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泊;居其实,而不居其华。"其中的"厚"与"忠信之泊"的"泊"(通"薄")相对应,"华"指向的是上文的"前识者,道之华也"。从忠信厚土的培育开始,回归对中华民族根文化意义上的道德的信仰,是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复兴中势在必行的举措。 (二)重视制度信用 在老子思想里,他所提出的劝诫和要求只是针对圣人和侯王的,而不针对百姓,因为在老子看来前者实质上领导了社会的潮流,因此也必然需要负担更多的责任。(14)老子说:"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奇物兹起;法物兹彰,而盗贼多有。"(第20章)天下太多的繁文缛节、禁忌避讳将导致人们身心困顿、精神空虚,而过分夸大法律条文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拯救失去平衡之乱。因此,法不在多,而要精严,要能自律律他,取信于民。《黄帝四经·经法》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虽然黄老思想中所说的"法"并不等同于世间法,而是内涵上更为形而上的"道法",但是这种"道法"进一步向人世间的落实,就成为社会的规范和法治。可惜的是黄老思想这一对"法"的尊崇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注: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提出,汉武帝开始图形。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原貌。]"之后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直到马王堆汉墓帛书[注: 《马王堆汉墓帛书》-《马王堆汉墓帛书》 中国马王堆汉墓3号墓出土的帛书。1973年出土于湖南长沙,放在一涂漆木匣中。有写在整幅帛上的和写在半幅帛上的两种。]的出土。而法家又并未完整地继承"道生法"的思想,使得法治在漫长的历史中往往成为王权操纵下的封建制度[注: 封建制度是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的统治手段而已。 哈贝马斯站在西方文明历史的视角上认为:"对上帝的信仰崩溃之后,出现了多元化的世界观,从而逐渐消除了政治统治的宗教基础。这种世俗化的国家必须为自己找到新的合法化源泉……民族国家的成就在于:它同时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即在一个新的合法化形态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22]哈贝马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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