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和民族地区甚至内地的—些省份的实际控制,在那一时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频繁的战争和动荡的政局,使中央政府对各地的控制权,处于一种相对松弛的状态;另一方面,在1912年以后,中国的中央政体已经不具有专制中央集权的特点,而是呈现了一种中央与各地方的政治关系相对松驰、不少地方由军阀和地方实力派割据控制的局面。所以,那个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趋于松驰,既有西藏方面的原因(西藏方面因清末的腐败统治而对中央政权产生某种抵触和隔阂),同时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当时中央的政体特点及内地继续动荡的政治局面所决定。这种相对松驰状态,与当时一些边疆省份和民族地区相比,并无本质的差异。这一点,我们可从1912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对藏内各地发布的“水牛年文告”得到证明,该文告称:
“内地各省人民,刻己推翻君王,建立新国。嗣是以往,凡汉人递到西藏之公文令,概勿遵从,身著蓝色服者,即新国派来之官吏,尔等不得供应,惟乌拉仍当照旧供给,汉兵既不能保护我藏民,其将以何方法巩固一己之地位,愿我藏人熟思之。至西藏各寨营官,刻已召集,啜血同盟,共图进行。汉人官吏军队进藏,为总揽我政权耳,夫汉人不能依据旧约,抚我藏民,是其信用既已大失,犹复恣为强夺,蹂躏主权,坐令我臣民上下,辗转流离,逃窜四方,苛残恶毒,子斯为极!推其用意,盖使我藏人永远不见天日矣,孰使之,皆汉人入藏使之也。自示以后,凡我营宙头目人等,务宜发情有为;苟其地居有汉人,固当驱除净尽,即其地未居汉人,亦必严为防守,总期西藏全境汉人绝迹,是为至要”。31
这篇文告一开始即提到“内地各省人民,刻已推翻君王,建立新国”。这说明西藏当时所采取的驱逐清朝在藏官兵及汉人的行动完全是比照了内地各省通电“独立”、脱离清朝统治的作法。全篇文告并无宣布西藏独立的词句和意思。32可见,这份文告实际上是西藏驱逐清朝在藏统治势力、正式脱离清廷统治的—个宣言,它与当时内地各省纷纷发布的脱离清政府而“独立”的通电宣言具有相同的性质。
无可否认,在1912年到1949年期间,由于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正常的因素(其中包括由清末腐败统治所激化的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矛盾、长达十余年的“康藏纠纷”,以及英国的干涉等)。这些因素在客观上使得当时西藏与中央相对松驰的政治关系同一些边疆省份和民族地区相比具有了某种特殊性,但是,尽管如此,西藏的地位却并不具有独立的性质。
首先,自1912年以来,中央政府所举行的—系列重要国事会议和立法组织中西藏方面均派有代表参加和出席。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选举国会议员,专门拟定了西藏国会议员选举法,并依据此法选出西藏出席国会议员40名。当选议员中不少人系1908年随十三世达赖喇嘛入京勤见时奉命留京供职者,如扎希土土噶、江赞桑布、罗桑班觉等人;也有19?7年由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派往北京处理后藏事宜者,如厦仲阿旺益喜等人。他们在当选后,专呈北京政府蒙藏事务局。呈文表示:
“会员等于前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达赖活佛入京朝见之时,奉命留京供职。自民国成立以来,仰蒙大总统优待蒙藏人员,施之以德,训之以义,会员等欣感莫名,已将大总统庭念西藏之德并五族共和之要旨,呈报达赖活佛及西藏同胞……”。34
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西藏参加会议的众、参议员共有5人。351925年,段棋瑞执政时,召开制定“国家根本大法”的善后会议,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双方都分别派有代表参加。36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翌年,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奉十三世达赖喇嘛指示,前往南京竭见蒋介石,蒋介石以亲笔信托罗桑巴桑转交十三世达赖喇嘛,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正式建立关系。1929年,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双方在南京分别设立办事处。同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西藏代表格桑泽仁出席这次会议。1930年国民政府召开蒙藏会议,噶厦政府“派雍和宫扎萨克棍堪布,界以全权文凭赴京讫,续派商上卓尼阿旺坚参、纳孜营官仔仲顷批吐丹二人”,37自拉萨到京参加会议。1931年国民政府召开国民会议,前后藏共派10名代表参加。会议通过的临时训政法规定,西藏、蒙古均为中国领土;西藏代表参予了这个约法的制订。1946年国民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即“制宪国大”,西藏地方政府派出图丹桑批、凯墨:索朗旺堆、土丹桑布、凯墨,策旺顿柱、土丹参烈等l0人组成代表团38,经印度飞赴南京出席大会。该代表团在锡金、印度期间,英印政府百般阻挠,企图迫使代表团返回西藏,后在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沈宗臃的帮助下,才得以安抵南京。39西藏地方代表图丹桑批在这次会议上被选为主席团成员,会议制订了中华民国宪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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