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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选举志》编纂考述

时间:2009-7-24 13:46:32  来源:不详
分析和提炼,带有明显的史料长编性质。三是多有漏载、误载和记述不准确之处。故整体说来,万《志》仍属草创之作。

 

 

    万氏《明史》成稿后,王鸿绪等人在此基础上,又经多年修改、润色和加工,于雍正元年,最终由王氏勒成《明史稿》三百一十卷,并以“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明史总裁户部尚书加七级臣王鸿绪”的个人名义进呈于清世宗。[1](p288)其中,《选举志》三卷,即科目一卷,学校一卷,荐举、铨选合为一卷,字数约为二万二千左右,是为《选举志》的第二稿。此稿在《明史·选举志》成稿过程中起着转折性的关键作用,此后的定稿几乎完全承袭该稿而来。过去,人们往往忽视了该稿的地位,甚至有不少学者对王氏大张挞伐,指责其“攘窃”和对万氏《明史》妄加删削篡改。其实,从总体上看,王《志》与万《志》相比,不仅不是妄加删篡,而且在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结构精练而近于完善。适应全书减少卷帙的需要,王氏对《志》文的结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即在基本遵从万《志》大框架的前提下,把科目上、下两卷合为一卷,学校上、中、下三卷合为一卷,荐举一卷和铨选上、下两卷合为一卷,尽管这种合并仍有不尽合理之处,如荐举作为官员来源途径之一,似应与科举、学校等人仕途径并列,而不宜与专述官员选任及其考核黜陟制度的铨选合为一卷。但总体来说,上述调整还是合理的,从而使其结构精练而近于完善。如科举制的各级考试乃一有机整体,尤其是乡试、会试,在考试规定上许多内容完全相同,故合为一卷记述,更便于表现科举制度内在的有机联系;中央国子监和地方府、州、县儒学,在明代已形成联系空前紧密的官办教育体系,故合为一卷记述,也更便于表现明代教育发展的这一显著特点。另外,“庶吉士之选”和“宗室中举任职”,调到了科目卷,“文官任子”也调到了学校卷,真正做到了各归其类。特别是“文官任子”未入铨选卷的文官铨选部分,而入学校卷的国子监部分叙述,反映了王《志》实事求是的态度;因不同于前代,明代中后期文官荫叙制度,已从前代的直接荫职而改为以荫子入监为主,“荫监”已成为国子监生的重要来源和类别之一,故归人国子监部分叙述更为适宜。

其二,“事益详而文益简”[2](p721)。这是赵翼用来评价《明史》的,但这一特点实为《明史稿》所开创。具体到《选举志》,说其“事益详”,主要表现有二:

    一是对万《志》所载史料依其所述内容不同,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提炼;并在此基础上对各方面的制度及相关史事沿革,分别进行了集中的记述,从而使其叙事更加富有系统、层次和条理.如科目一卷,依次分为“规制概述”、“诸制沿革”、“辅臣子弟登第”、“科场弊窦”、“历科事迹稍异者”、“武科”等六大部分;而“诸制沿革”下,又细分为“太祖设罢、恢复科举与创制”,“乡试额数”,“会试额数及南、北、中卷”,“乡试考官”,“会试考官”,“庶吉士”等六个具体问题(这些类目皆由笔者根据《志》文内容而拟,多取自文中原句)。在对上述内容的分别叙述中,间有对其发展特点或诸制相互关系的简要评述。如在指出明代翰林之盛的主要表现时说:“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3](《选举志》)“正确指出了明代翰林盛于往代的突出表现就是翰林官成为明代宰辅来源的主体。在说明科举与荐举的关系时指出:“洪武十七年,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尽管洪武十七年所定科举之式在此后仍有所修改;但其所言科举与荐举之盛衰关系还是比较准确的。在说明文举与武举的关系时说:“终明之世,右文左武;然亦尝设武科以收之。”准确指出了明代虽设武举,但始终处于文举之下,并揭示了形成这一格局的主要原因。所有这些,既为读者提供了更多的经过梳理和提炼的有关明代科举制度的系统资料,也便于读者从中获得对明代选举制度的整体认识。

    二是王《志》在主要以万《志》史料为基础的同时,也对若干史实做了重要补充,如万《志》未载洪武时期军队学校设置情况,而王《志》学校卷则补载为:“武学之设,自洪武时置大宁等卫儒学,教武官子弟。”万《志》未载应试举子连中“三元”的情况,而王《志》科目卷则补载为:“正统十年乙丑,会试、廷试第一,皆商辂。辂,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试皆第一,士子艳称为‘三元’,明代惟辂一人而已。”万《志》未载官员任职回避制度,而王《志》铨选卷则补载为:“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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