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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选举志》编纂考述

时间:2009-7-24 13:46:32  来源:不详

一是行文过简而致所述史实不明或不准确,如王稿和定稿学校卷记述明代始设武学云:“武学之设,自洪武时置大宁等卫儒学,教武官子弟。”至于武学与卫儒学二者之关系,则没有说明。事实上,武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武学泛指所有的军队子弟学校,包括都司、卫、所儒学和正统时始设的京卫武学。而狭义的武学,则仅指京卫儒学,只是军官及其子弟学校。况且,若以大宁等卫儒学的设置作为始设武学之标志,也不准确。因据《太祖实录》载,大宁等卫儒学始设于洪武二十三年九月,而在此之前,自洪武十七年四月开始,就已先后有岷州卫、辽东都司和北平行都司等儒学之设立。又如,铨选卷对不同出身的推官、知县在科道官考选中的录取比例,仅载为“举贡推、知,例得与进士同考选,大抵仅四之一”。意为举人和岁贡出身的推官、知县,依例可与进士出身的推官、知县一同参加科道官考选,但录取数只能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若对明代科道官考选制度没有相当了解,仅凭《志》文此句,是很难正确理解其意的;又据万历《会典》卷五《铨选》,可知该例奏准于万历五年,而《志》文略去这一时间,也极易使人误解为早在明中叶开始实行科道官考选之时就已通行此例了。

    二是把某种情况扩大化和绝对化。如王稿和定稿序云:明以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其实,这只是明中后期的情况,而明初尤其是洪武时期,卿相不仅不是“皆由此出”,而且主要出自非科目出身者。[10](p833~844,879~985)“二稿皆以明中后期的情况概称有明一代的情况,显然不妥。又如,王稿和定稿在学校卷述府、州、县学和国学诸生之差别时,说“府、州、县学诸生人国学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可事实上,府、州、县学诸生不入国学,直接通过乡试、会试、殿试而中进士,不仅可以得官,而且仕途通达,怎么能说不入国学就不能得官呢?如果说府、州、县学诸生能走通此途者,还只是极少数;那么,景泰间开始的府、州、县学岁贡生员廷试中式后,即可直接充任府、州、县学教官,就使更多的府、州、县学诸生不入国学而可得官了。府、州、县学诸生只是在既不能直接从科举出身,景泰后又不愿以岁贡直接充任教官的情况下,才是“人国学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

    当然,王稿和定稿有些史事语焉不详,乃是承袭万《志》而来,如天顺之前,各地乡试对应试生儒名数尚无限制;而随着应试生儒的不断增加,考务负担日趋严重;于是,成化时开始对应试生儒名数予以限制,如规定应天府乡试应试生儒不得超过二千二百人;[11](p4606)后又把定额限制改为比率限制,如嘉靖末规定各地乡试每录取举人一名,只允许生儒二十五人应试;[12](p8648)万历初年,又奏准每举人一名,许三十人应试。[4](p455)而对此,万《志》只是在其学校下卷述万历三年提学《敕谕》时,有“生儒应试,每举人一名,以科举三十名为率”的简单记载;至王稿和定稿,不仅一仍其简,而且连“万历三年”也给略去了。有些语焉不详则是由于时代差异造成的,即在撰《志》时,尚属文简事明,而随着历史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巨大变迁,在今天看来就成为“语焉不详”了。

    其六,史实错误也较为常见。就其来源可分为三种:

    一种是因袭万《志》而来。如万《志》学校中卷载例监之始云:“景泰元年,以边圉事殷,令天下纳粟纳马者许入监读书,限千人而止;至四年七月,始罢不行。开例纳监自此始。”此说之误有二:其一,明代开例纳监,始于景泰四年四月,而非景泰元年;其二,纳监开始仅限于许生员纳粟人监,而非一开始就没有任何限制地“令天下纳粟马者,许入监读书”[13](p4993,5061)。万《志》同卷又云:“永乐元年,吏部尚书蹇义疏请在内文职七品以上及县正官各举所知一人,吏部考验,如果贤能量才擢用。”据《太宗实录》载,可知其中“永乐元年”,当为“永乐九年”之误。[14](p1543~1544)对以上讹误,王稿和定稿皆一仍万《志》之旧,而未做任何订正。

有的错误是王稿在增补资料时产生的。如其科目卷述“科场弊窦”时言:“万历四年,顺天主考高汝愚中张居正子嗣修、懋修及居正党吏部侍郎王篆子之衡、之鼎。”此句之误有四:其一,万历四年,顺天主考是右中允兼编修何雒文、右赞善兼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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