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钩勒了汉魏六朝时期人们生活中由父系、母方并重到父系意识独领风骚的发展脉络。首先通过分析汉魏六朝时期母方亲属在法律与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揭示了这一时期母方亲属的影响。指出当时史书中所说的“宗族”“九族” 有多种含义,不可尽理解为 “父系继嗣群体”,其中也会包含母方与妻党。其次,通过研究时人“姓氏”使用与父系祖先意识、父系继嗣意识的发展指出这一时期父系意识正在成长中,初步形成了父系“宗族”观念,但尚未出现后代意义上的父系“宗族”组织。作为“父系继嗣群体”的“宗族”是在汉代以降至宋代千余年的漫长的历史中逐步形成的,汉魏六朝正处在这一历史性转变的开始。产生这一变化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是朝廷与儒生力量的推动与引导,由上至下缓慢扩展。
关键词 汉魏六朝 母方亲属影响 父系意识 宗族 九族 姓氏
目录
引子 北朝村落居民的构成
一 汉魏六朝母方亲属的作用与九族、宗族的含义
1.西汉初律令中的母、妻地位
2.日常生活中的母方亲属
1)同母关系受重视
2)外家抚孤
3)舅甥关系密切
4)外家亦称“骨肉”
3. 九族、宗族的多种含义
二 父系意识的发展
1.从“妄变姓氏”到子从父姓
1)汉代“得姓”与“改姓”:事例与儒生的态度
2)儒生论“姓”
2. 1)父系祖先记忆的发展:从儒生到百姓
2)父系继嗣意识的成长:绝后到过继与禁异姓收养
三 结论 [1]
“村落”是北朝时期城镇以外人们生活的主要聚居地。[2]关于其中人口的构成与背景,一向缺乏系统的研究,本文将作初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反思以往对“宗族”的基本看法,讨论自西汉到北朝百姓“宗族”观念的发展变化。为简便起见,文中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称为“汉魏六朝”。
引子 北朝村落居民的构成
关于村民的构成,文献中无具体的记载。造像记中倒是不乏相关信息,可一窥当时的情况。综合考察造像记,特别是题名部分的记载,根据姓氏,从男子的角度统计,可以看出当时村落居民的构成大体存在两种类型:一是以一姓为主,一是多姓混居。
前者可以以北魏时期的幽州范阳郡涿县当陌村为代表。这是一个以“高”姓为主的村子,村民于北魏景明四年(503年)四月二日,与次年(504年)三月九日两度组织起来兴造佛像。前一次由高伏德、刘雄率领,约三百人参与;后一次由高洛周领头,约七十人参加[3]。在记述这两次造像活动的造像记中详细记录了参与者的姓名,分析这些人的姓氏,可以看出“高”姓占绝对优势。高伏德造像参加者的姓氏构成如下:
姓
高
刘
史
张
董
赵
李
宁
程
王
杜
陈
宋
庞
郝
崔
吕
姜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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