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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御史地位演变考

时间:2009-7-24 13:47:15  来源:不详
理,再迁监察御史,转殿中,历侍御史”[2] (卷一六四,《王播传》)。“(穆)质强直,应制策入第三等,其所条对,至今传之”[2] (卷一五五,《穆宁传》)。韩泰贞元十一年进士及第[13] (卷一四),“词学优长,才器端实”[14] (卷三九,《举韩泰自代状》)。范传正“……举进士,又以博学宏辞及书判皆登甲科,授集贤殿校书郎、渭南尉,拜监察、殿中侍御史”[2] (卷一八五下,《良吏下》)。“李程字表臣,陇西人……贞元十二年进士擢第,又登宏辞科,累辟使府。二十年,入朝为监察御史”[2] (卷一六七,《牵程传》)。刘禹锡、柳宗元二人更是一代名流,史称“贞元、大和之间,以文学耸动搢绅之伍者,宗元、禹锡而已。其巧丽渊博,属辞比事,诚一代之宏才。如俾之咏歌帝载,黼藻王言,足以平揖古贤,气吞时辈”[2] (卷一六○,《史臣曰》)。可见,上述诸人除去冯邈史有阙文,不得其详外,其余均为科举及第,并且都是以词学著称于世的名人
    其次,对于后期的丞郎,史书有如下记载:
    国初至天宝,常重尚书……兵兴之后,官爵浸轻,八座用之酬勋不暇,故今议者以丞郎为贵。”[15] (卷下)
    所谓丞郎,是指尚书省左、右丞与六部侍郎,他们掌握着尚书省的实际运作大权。而且,丞郎的人选多来自给事中、中书舍人这些名声很高的职务,使得丞郎在后期社会的形象更为完美。宣宗时期有如下的一段故事:
    三司使在永达亭子宴请丞郎,(京兆尹)崔(郢)乘酒突饮,众人皆延之。时谯公夏侯孜为户部使,问曰:“伊曾任给、舍否?”崔曰:“无。”谯公曰:“若不曾任给、舍,京兆尹不合冲丞郎宴席。”命酒纠来恶下筹,且吃罚爵。[16] (卷辛)
    在户部使夏侯孜看来,给事中(正五品上)、中书舍人(正五品上)是可以与丞郎(正四品下)的地位划等号的。没有经历过这两个职务的京兆尹虽然是从三品官阶,但却没有资格参加这个酒宴,因此必须以罚酒处之。根据这些事例,我们可以推知的是,后期中央委派这些众望所归的郎官、丞郎来担任御史、或与御史台长官相互转任,其意图都是为了提高御史台在社会上的声誉。
    那么,为什么中央需要如此刻意来提高御史台的声誉呢?这恐怕与后期御史台形象不佳有着密切关系。如史书所云:
    (御史中丞温)造性刚褊,人或激触,不顾贵势,以气凌藉。尝遇左补阙李虞于街,怒其不避,捕祗承人决脊十下,左拾遗舒元褒等上疏论之曰:国朝故事,供奉官街中,除宰相外,无所回避。温造蔑朝廷典礼,凌陛下侍臣,恣行胸臆,曾无畏忌。凡事有小而关分理者,不可失也。分理一失,乱由之生。遗、补官秩虽卑,陛下侍臣也;中丞虽高,法吏也。侍臣见凌,是不广敬;法吏坏法,何以持绳?[2] (卷一六五,《温造传》)
 类似的事件还有:
    (鲍防)为礼部侍郎时,尝遇知杂侍御史窦参于通衢,导骑不时引避,仆人为参所鞭,及参秉政,遽令致仕。(鲍)防谓亲友曰:“吾与萧昕之子齿,而与昕同日悬车,非朽迈之致,以余忿见废。”防文学旧人,历职中外,不因罪戾,而为俗吏所摈,竟以愤终。[2] (卷一四六,《鲍防传》)
    白居易在“论刑法之弊”更一针见血地指出:
    臣伏以今之刑法,太宗之刑法也;今之天下,太宗之天下也。何乃用于昔,而俗以宁壹?行于今,而人未休和?臣以为非刑法不便于时,是官吏不循其法也。此由朝廷轻法学,贱法吏;故应其科与补其吏者,率非君子也,其多小人也。[8] (卷六五,《策林四》)
    上述舒元褒称御史中丞为“法吏”,鲍防传中将侍御史称为“俗吏”的言辞,无不明显地流露出后期士人对御史台的轻蔑态度。本来,御史台成员都素以法官自居,如《新唐书》记载武周时期:

   俄起为左肃政台侍御史,辞曰:“臣闻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厨者,势固自然。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后固授之。[4] (卷一一三,《徐有功传》)
    再如:
    永徽二年(651)七月二十五日,华州刺史萧龄之前任广州都督,受左智远及冯盎妻等金银奴婢等。诏付群臣议奏,上怒,令于朝廷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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