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她与光绪帝的政治权力关系……”
不过,我现在想着重强调的不是上述三种在历史研究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影响行为者动机的因素,而是在政治史研究中显得比较突出的一些特殊因素。这些特殊因素是我在阅读《史事考》的过程中感受到的,所以十分凌乱,没有系统的归纳。第一种或可称为“资历”或“资格”。在第211页茅教授写道:“到了这个时候,百日维新渐渐进入高潮。康有为及其党人的激进主义言论引起了许多官员的担心,康有为及其党人力图进入政治中心的努力也受到了京城高官的集体抵制。”这里谈到了两方面的斗争,即思想方面和权力方面(即利益方面),但我以为,对后一方面不应泛泛地理解为一般性的权力斗争,而应更确切地理解为部分“小臣”与所有“大臣”之间的权力斗争。正如书中多处提到的,康有为等“激进派”的方案是在清朝现有政治体制之外,建立由其控制的议政机构,并由此进入政治的核心。“康有为及其党人提出的议政机构的基本特点是,人员不受品秩的限制,设于宫中直接对皇帝负责,表面上为政治咨询机构,实际上将是政治决策机构。”(第43页)张元济被目为维新干将,他在七月下旬曾上奏,首先提出的就是设立议政局(第276-277页)。根据我的理解,他的议政局方案就是,由他们这样的维新“小臣”充局员,制定政策,然后“请旨施行”;施行者则是大臣(京城为各部院,外省为督抚);若施行不力,轻则申斥,重则罢黜。也就是说,小臣决策(光绪帝成了他们的保护神和傀儡),大臣执行。激进派的这类主张不仅受到“大臣”们的抵制,还遭到“缓进派”小臣的反对,在《史事考》所提到的三个缓进派“代表”中,就有两个谈及“大臣”“小臣”的问题。“四川大挑教职万科进上书称:‘于中外三品以上大员……选用数人,置之帷幄枢密之地……’万科进的上书很长,看不出任何背景来,但他的建策对康有为一派很不利,康有为、张元济、李岳瑞等人不过是主事,谭嗣同等四章京也只是四品卿衔,‘三品以上’实际将他们开除在外。这也可能是当时人心目中‘德望可以服众’者的最低品级。大学堂提调、翰林院编修骆成骧上书中称:‘臣窃谓求人才于小臣之中,尤当先求人才于大臣之中……’这一段‘小臣’、‘大臣’之言论……明眼人一看即知是冲着康有为及其党人而去的……他的实际用意,似用‘新进’好称的‘议会’之术,选出‘新进’以外的‘大臣’来主持新政。”(第281-282页)在七月下旬开始再起的召张之洞入京的呼声中,“资望亦深”、“老成硕望”、“老成重望”之大臣,和“尚需阅历”、“德望又不足以服众”之新进小臣,几乎被每一件上书同时提及。这种大臣、小臣之争,我以为与政治的特点有很大关系。政治系统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等级森严的,所谓“科层制”,顾名思义便有上下级的意味在,上级支配下级,下级服从上级,若不是这样,其顺畅运行是难以想象的。在晚清的官场中,权力固然总是问题的核心,但资历和品秩却是权威及合法性的基础。康有为之类的小臣想挟天子以令诸侯,虽不能说一定不可行,但肯定会阻力重重。
在晚清政治格局中,特别是中枢权力结构中,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名分”。在第38页,茅教授对光绪帝同慈禧太后的权力关系讲了一段很精当的话:“在光绪帝面见慈禧太后时,须将重大政治决策和高级官员任免,先行请示慈禧太后;惟一的例外是罢免礼部六堂官和任命军机四章京,对此慈禧太后事后虽为不平,但无法推翻光绪帝的‘擅自’决定,只能在礼部新任六堂官的实授上表示其态度。在胡孚宸劾张荫桓案中,又可以看出,慈禧太后虽可控制光绪帝,但因体制问题,她还不能直接通过军机处向步军统领衙门下达懿旨。也就是说,光绪帝对慈禧太后负责,而整个国家机器须对光绪帝负责,尽管慈禧太后也不时通过各种方式干预国家机器的运作。”与“负责”相应的就是权力,慈禧太后对光绪帝有权力,但至少在形式上对整个国家机器却没有权力,这个形式上的权力在光绪帝手中,而其来源就是“名分”,或者用茅教授的话说就是“体制”(他在本书别的地方也用过“名分”一词)。八月初三日慈禧太后决定改由她而不再是光绪帝来审查军机四章京对司员士民上书“签拟”的意见,在猜想慈禧太后这样做的动机时,茅教授谈到了体制:“且司员士民上书中,什么样的意见都会出现,正如杨锐在私信中所称‘万不可行之事’,而一旦形成旨意,在帝国的政治结构中又是难以更改……于是,慈禧太后将此类‘签拟办法’接手过来。当然这是我对慈禧太后心态的主观推测。”(第81-82页)这个“名分”直到政变完成之后仍旧起到了某种作用。《史事考》写道:光绪帝“依旧做朱批,不过只是例行,不见实际内容。他也亲自参加皇朝的各种仪礼,接见召见和引见的官员。在慈禧太后的注目下,他空有皇帝的名号,而不再拥有相应的政治权力。”(第160页)我想,从权力的角度说,他的这个名号确是“空”的,但从“名分”的角度说又不是“空”的。后来,废立一事闹出那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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