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考释》误隶定为从“谷”从“兔”。按,《诗论》该字可与楚简“豫”字相互比较:
27 上海简《诗论》4
28 包山简11
《尔雅·释诂》“豫,乐也。”字亦作“娱”。
简文意谓“《诗》之义理犹如宽广之门,由此登堂入室,从而达到与贱民同乐的目地。”孔子这一平民思想,殊为难能可贵,值得珍视。
民之又(有) 29 惓(怨)也,上下之不合者,丌(其)甬(用)心也(将)可(何)女(如)?(4)
“ 30 ”已见郭店楚简《性自命出》34,且与郭店简《语丛》四9的另外一字有共同的偏旁,三者可以相互比较:
31 上海简《诗论》4
32 郭店简《性自命出》34
33 郭店简《语丛》四9
郭店简《语丛》四9“ 34 钩者 35 ”,今本《庄子·胠箧》作“窃钩者诛”。郭店简《性自命出》34“忧斯 36 , 37 斯叹。”其中“ 38 ”可读“憏”。“窃”与“祭”均属月部,可以通假【10】。准是,《诗论》该字亦可读窃。《广雅·释诂》四“窃,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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