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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惓”,可读“怨”。《诗·豳风·九罭》“衮衣绣裳”,《释文》“衮字或作卷”。而《玉篇》系部引《韩诗》“衮”作“綩”。是其确证。
简文“ 39 惓”应读“窃怨”,意谓“私下怨恨”。参见《汉书·金日磾传》“出则联乘,入侍左右,贵戚多窃怨,上闻愈厚焉。”
少(小)肙(宛)丌(其)言不亚(恶),少又(有) 40 (危)安(焉)。(8)
“少肙”,《考释》认为与《诗》之《小宛》相当,可以信从。然而未能释出“肙”字,尚隔一间。《诗论》该字原篆作“ 41 ”,其上部所从偏旁可能有误,参见《诗论》18“悁”作“ 42 ”形。此字上部所从“卜”属“无义偏旁”,参见上文1号简。以此类推,《诗论》该字似可读“肙”。至于该字下部所从二“肉”,可能属繁化现象。“宛”、“肙”均属元部,故“少肙”可读“小宛”,见《诗·小雅·小宛》。
“ 43 ”,即“委”之异文,亦作“ 44 ”。《集韵》“ 45 ,思也。或从委。”郭店简《缁衣》31“ 46 言”,或读“危言”【11】。以此类推,《诗论》“言”与“危”的对应关系则不言而喻。
《诗论》之意似谓“《小宛》并非恶言,但稍有危言耸听之嫌。”而《序》“大夫刺宣王也”,则未免显得空洞。
实咎於其也。(9)
“实”,《考释》误释为“贵”。该字已见楚简,以下对比其形体:
47 上海简《诗论》9
48 信阳简2.09【12】
“实”,副词。《广雅·释诂》一“实,诚也。”
天保丌(其)(得)录(禄)蔑畺(疆)矣。巽寡,德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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