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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方面详细讨论可参阅:Jin Guantao and Liu Qingfeng:‘Republicanism’to‘Democracy’:China’s Selective Adop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Modem Western Political Concepts(1840—1924)(待刊)
由表二可见,从1864年至1915年间,“民主”一词有四种含义:一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主”一词的本义:“民之主”即皇帝,1860年代就很少使用了。二是指西方民选的最高统治者,1895至1898年间常使用此意义。第三表达与君主世袭制对立的西方政治制度,即接受了《万国公法》用“民主”同时指涉democracy和republic的传统。第四种是“民作主”,在1896年以后常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种意义,1870—1890年代“民主”常用于指涉西方民选最高国家元首,如报道美国“选举民主”,这里“民主”乃民选国家元首,它往往与其英文的中文音译“伯理玺天德”(president)和“美皇”混用。由于中国没有民选最高统治者的政治传统,“民主”的意义由民选国家元首,过渡到第三种表达与君主世袭制对立的西方政治制度,就是很自然的了。由此例可见,对早期译名的意义类型分型,可以揭示思想史演化中十分细致的环节。
那么为什么后来人们又采用“共和”一词呢?请注意表二的统计揭示出“民主”一词意义变迁的过程,有另一个点特别值得强调。这就是1898年以后即自戊戌以来,“民主”的民作主之意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加,但人们对其的评价基本是负面的。认识这一点对理解为何“共和”兴起并一度压倒“民主”十分重要.因为“民作主”具有人民统治和大众参政的意思,它与中国传统精英政治观念冲突很大;在19世纪末20世纪早期,即使主张向西方政治制度学习的士大夫也不同意在中国实现民作主。士大夫始终怀疑中国民众的素质能否与西方民主制配合,因此对民做主的评价也往往是负面的。戊戌以后,特别是20世纪初大力引进西方现代政治制度时,“民主”一词原先在观念上对西方民主和共和不作区分不再符合时宜,“民主”这一关键词含有民做主的意义,它不是政治改革的目标,这时“共和”从泛泛的“民主”区分出来势在必然。西方republic一词来自拉丁文res publica,原意为将政治视为公共事务,在19世纪前具有精英主义的色彩;[12]而“共和”的准确意义,很符合推动和参与中国政治改制的士大夫阶层的强烈精英政治倾向和道德精英主义。如主办《时务报》的汪康年在1890年代后期主张建立“君民共主之国”,大讲兴民权,其中的“民”并不是全民,而是在“明秀的士民中间选举议员,赴京人议院”[13](p97),即有参政权的“民”实为地方精英或绅士。在这一分析中可以看到,不但要对词意做出意义型的分析,而且,进一步对使用者的价值评判(-,0.+)的分析更是十分关键,它可以帮助我们对为何1901年以来特别是1905年后“共和”压倒“民主”这一令人迷惑现象作出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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